廉署起訴毒販涉嫌以毒品行賄警務人員
2019年10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月二十五日)落案起訴一名毒販,控告他涉嫌向一名警務人員以折扣價或免費提供總值三千元的毒品。
王偉明,五十九歲,被控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他另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名,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4(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十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二○一七年八月中至九月中期間,先後三次接受一名偵緝警員及其他警務人員會見以提供情報。
三項賄賂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兩次以折扣價向該偵緝警員提供可卡因,以及在另一場合向對方免費提供約一克可卡因,作為該偵緝警員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被告的誘因或報酬。
涉案的可卡因涉嫌總值三千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一期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非法販運可卡因。
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王偉明,五十九歲,被控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他另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名,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第4(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十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二○一七年八月中至九月中期間,先後三次接受一名偵緝警員及其他警務人員會見以提供情報。
三項賄賂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兩次以折扣價向該偵緝警員提供可卡因,以及在另一場合向對方免費提供約一克可卡因,作為該偵緝警員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被告的誘因或報酬。
涉案的可卡因涉嫌總值三千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一期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非法販運可卡因。
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