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零售商就靈灰安置所建築工程貪污判刑
2019年12月12日
一名五金零售商提供非法佣金,以取得一個私營靈灰安置所建築工程的五金材料訂單,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刑。
賴茂堅,四十歲,新恒發五金公司(新恒發)東主,被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處須履行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五金零售商新恒發的東主。
被告於二○一七年七月中獲維達地基工程有限公司(維達)一名助理項目經理接洽,該公司獲判屯門青山村一個靈灰安置所的建築工程合約。
被告獲告知,如他同意向該助理項目經理提供新恒發訂單款項的百分之十作為佣金,維達將向新恒發批出訂單。
二人其後同意將佣金比率由百分之十調低至百分之五。二○一七年八月至二○一八年七月期間,維達向新恒發批出總值逾二十萬元的訂單。
案情透露,被告於該段期間向該助理項目經理提供共約九千六百元非法佣金。
維達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曉彤代表出庭。
賴茂堅,四十歲,新恒發五金公司(新恒發)東主,被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處須履行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五金零售商新恒發的東主。
被告於二○一七年七月中獲維達地基工程有限公司(維達)一名助理項目經理接洽,該公司獲判屯門青山村一個靈灰安置所的建築工程合約。
被告獲告知,如他同意向該助理項目經理提供新恒發訂單款項的百分之十作為佣金,維達將向新恒發批出訂單。
二人其後同意將佣金比率由百分之十調低至百分之五。二○一七年八月至二○一八年七月期間,維達向新恒發批出總值逾二十萬元的訂單。
案情透露,被告於該段期間向該助理項目經理提供共約九千六百元非法佣金。
維達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曉彤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