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二人涉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申請詐騙案

2019年12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日(十二月二十日)落案起訴一名消防工程公司董事及一名工程師,控告他們涉嫌就該公司註冊為消防裝置承辦商,串謀詐騙消防處。

張苑華,四十四歲,中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冠)董事兼唯一股東,及曾耀文,四十八歲,電訊公司前高級工程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兩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二(十二月二十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公司如要註冊為「第一級消防裝置承辦商」(消防承辦商),必須有一名「合資格人士」,即擁有符合資格電機工程學位的董事、合夥人或僱員。

張苑華於案發時是中冠的董事兼唯一股東,該公司是註冊消防承辦商,從事消防工程業務。曾耀文當時是一間電訊公司的全職工程師。該電訊公司約於二○一五年或二○一六年將一個項目批予中冠,張苑華因而結識了曾耀文。

控罪指張苑華及曾耀文涉嫌約於二○一八年二月九日至六月四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消防處。

二人涉嫌就中冠的消防承辦商註冊,向消防處遞交將曾耀文加入為中冠的「合資格人士」的申請表及其他支持文件中,不誠實地訛稱曾耀文自二○一七年十一月起受僱於中冠,及誘使消防處在考慮該申請時,相信該曾耀文是中冠的真正僱員。

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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