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停車場管理員涉十萬元車位租金詐騙案
2020年1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一月八日)落案起訴一名前停車場管理員,控告他涉嫌欺詐尖東一個多層停車場的管理公司,向數名租戶提供租金折扣優惠,致使該公司少收車位租金十萬元。
葉紹成,六十八歲,本祺停車場有限公司(本祺)前停車場管理員,被控十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一月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本祺的停車場管理員,該公司為尖東一個多層停車場提供管理服務。被告負責該停車場的日常運作,包括車位租賃。
個別車位租戶的標準月租為二千九百元至三千九百元不等,而二手車經銷商則可以每月約二千元的折扣租金租用車位。
其中十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八日期間,偽稱十架車輛與聲稱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四間公司及一名人士有關,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本祺讓該等車輛以折扣租金使用該停車場,導致該公司蒙受不利。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至十八日期間,偽稱一張八達通卡是用於一架與上述人士有關連的車輛,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本祺讓該車輛以折扣租金使用該停車場,導致該公司蒙受不利。
據報本祺因此少收逾十萬元。
本祺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
葉紹成,六十八歲,本祺停車場有限公司(本祺)前停車場管理員,被控十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一月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本祺的停車場管理員,該公司為尖東一個多層停車場提供管理服務。被告負責該停車場的日常運作,包括車位租賃。
個別車位租戶的標準月租為二千九百元至三千九百元不等,而二手車經銷商則可以每月約二千元的折扣租金租用車位。
其中十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十二月十八日期間,偽稱十架車輛與聲稱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四間公司及一名人士有關,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本祺讓該等車輛以折扣租金使用該停車場,導致該公司蒙受不利。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至十八日期間,偽稱一張八達通卡是用於一架與上述人士有關連的車輛,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本祺讓該車輛以折扣租金使用該停車場,導致該公司蒙受不利。
據報本祺因此少收逾十萬元。
本祺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