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紮鐵工人涉詐騙工人薪金
2020年1月15日
廉政公署昨日(一月十四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紮鐵工人,控告他涉嫌欺詐及企圖欺詐其他工人,訛稱他們受聘為非技術紮鐵工人,因而獲取較低薪金。
黃嘉俊,三十八歲,杰記工程有限公司(杰記工程)前紮鐵工人,被控共兩項罪名,即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以及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將於明日(一月十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杰記工程於案發時獲判授粉嶺皇后山一個建築地盤的紮鐵及地基工程項目。被告約於二○一七年三月認識了杰記工程一名建築工人,而對方邀請他介紹紮鐵工人到該建築地盤工作。
杰記工程支付紮鐵工人日薪二千二百元。在扣除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後,紮鐵工人淨日薪為二千一百五十元。被告其後加入杰記工程為紮鐵工人,並向杰記工程介紹兩名工人。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三日期間,向該兩名工人偽稱他們作為非技術紮鐵工人,只可獲取日薪一千一百元,並須付還杰記工程支付給他們的部分薪金,而其中一名工人付還的款項會用作購買建築物料。
被告涉嫌意圖欺詐,企圖誘使其中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其日薪中的一千零五十元,以及誘使另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共五千二百五十元,而可能導致或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該兩名工人蒙受不利。
杰記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黃嘉俊,三十八歲,杰記工程有限公司(杰記工程)前紮鐵工人,被控共兩項罪名,即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以及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將於明日(一月十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杰記工程於案發時獲判授粉嶺皇后山一個建築地盤的紮鐵及地基工程項目。被告約於二○一七年三月認識了杰記工程一名建築工人,而對方邀請他介紹紮鐵工人到該建築地盤工作。
杰記工程支付紮鐵工人日薪二千二百元。在扣除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後,紮鐵工人淨日薪為二千一百五十元。被告其後加入杰記工程為紮鐵工人,並向杰記工程介紹兩名工人。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三日期間,向該兩名工人偽稱他們作為非技術紮鐵工人,只可獲取日薪一千一百元,並須付還杰記工程支付給他們的部分薪金,而其中一名工人付還的款項會用作購買建築物料。
被告涉嫌意圖欺詐,企圖誘使其中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其日薪中的一千零五十元,以及誘使另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共五千二百五十元,而可能導致或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該兩名工人蒙受不利。
杰記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