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顧問承認就馬來西亞物業單位裝修收賄判囚兩個月

2020年4月21日

一名物業顧問收受非法回佣逾四萬二千港元,以介紹一間馬來西亞裝修公司予購買當地房產物業單位的香港買家,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個月。

胡家友,四十三歲,置業亞洲投資有限公司(置業亞洲)物業顧問,被裁判官林子勤頒令須向置業亞洲歸還逾四萬二千港元。

被告今日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情透露,置業亞洲是一家向香港零售客戶推銷海外房產物業的地產代理商。被告於案發時獲置業亞洲聘用為物業顧問,負責促成海外物業買賣。

置業亞洲於二○一六年成為馬來西亞吉隆坡一個房產物業的代理,該物業提供兩類單位出售,即附設基本裝修的清水房及設備齊全的成品房。置業亞洲的物業顧問須推介由置業亞洲安排的裝修套餐予清水房買家考慮。

雖然置業亞洲已作出推介要求,被告向四名香港買家介紹置業亞洲安排的裝修套餐之餘,亦向他們提供了一間馬來西亞裝修公司一名合伙人的聯絡資料以作價格比較。

案情透露,該四名買家均沒有選用置業亞洲安排的裝修套餐,其中一人則委聘了上述馬來西亞裝修公司提供的裝修服務。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至二○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期間,被告從該名馬來西亞裝修公司合伙人收取了五筆共逾五千三百七十美元,即約四萬二千港元的匯款。

案情透露,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廉署人員會面時承認,曾收取「茶錢」以轉介客戶予該馬來西亞裝修公司。

置業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志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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