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承認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行賄候判

2020年6月1日

兩名於案發時為水貨客的女子,向一名智能電話維修服務供應商僱員提供賄款,以協助她們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供應商維修,早前被廉政公署分案起訴。兩名被告今日(六月一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彭梓容,二十九歲,案發時為水貨客,承認六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彭瑞欒,二十七歲,案發時亦為水貨客,承認三項相類罪名。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兩宗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彭梓容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而彭瑞欒則獲准以現金保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判刑時稱,貪污是嚴重罪行,一般必須判處被告監禁。

案情透露,華風電腦有限公司(華風)於案發時是蘋果亞洲有限公司(蘋果亞洲)的獲授權服務供應商,負責在香港為蘋果亞洲的產品提供維修服務,包括其智能電話。

維修服務使用者須經華風的網站預約時段。由於維修服務需求大,預約時段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每名使用者在每個時段可交付維修的智能電話數量亦有限制。

在首宗案件,案情透露彭梓容於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至九月十九日期間,先後六次應華風一名客戶服務主任的要求,向對方支付共六千四百元。

彭梓容承認支付賄款,以換取該客戶服務主任協助她向華風預留時段及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公司維修。

在另一宗案件,案情透露彭瑞欒承認於二○一六年十月三日至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期間,先後三次應上述客戶服務主任的要求,向對方支付共八百元,以換取對方協助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華風維修。

廉署又分案起訴另外二名被告,指他們涉嫌就智能電話維修,貪污賄賂以登入一個載有產品機密資料的蘋果亞洲內部網上系統。兩人今日亦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韓智浩,二十九歲,華風前技術員,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今日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九日再訊。

林偉,四十歲,案發時為水貨客,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他今日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三日再訊。

華風及蘋果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朱智泓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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