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物流公司經理涉嫌就外判服務收賄
2020年6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六月八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流公司經理,控告他涉嫌外判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時,從該公司一名時任兼職員工收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
曹劍偉,四十七歲,兆德企業有限公司(兆德企業)倉務經理,被控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三(六月十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兆德企業的倉務經理,該公司是一家提供貨運、倉務及貨品存倉服務的物流公司。被告負責監督元朗一個貨倉的運作,該貨倉用作存貨和進行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
兆德企業於二○一七年十月初決定外判其貨品標籤工作予兩姊妹,二人當時在被告監督下任職兼職倉務員。被告獲委派與該兩姊妹商議服務費金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二月七日期間,先後三次從該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作為將兆德企業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予該兩姊妹的誘因或報酬。
據報總值逾十二萬三千元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了給該兩姊妹。
兆德企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
曹劍偉,四十七歲,兆德企業有限公司(兆德企業)倉務經理,被控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三(六月十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兆德企業的倉務經理,該公司是一家提供貨運、倉務及貨品存倉服務的物流公司。被告負責監督元朗一個貨倉的運作,該貨倉用作存貨和進行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
兆德企業於二○一七年十月初決定外判其貨品標籤工作予兩姊妹,二人當時在被告監督下任職兼職倉務員。被告獲委派與該兩姊妹商議服務費金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二月七日期間,先後三次從該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九千八百元,作為將兆德企業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予該兩姊妹的誘因或報酬。
據報總值逾十二萬三千元的貨品包裝及標籤工作外判了給該兩姊妹。
兆德企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