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物業買家涉嫌就印花稅詐騙

2020年8月26日

廉政公署昨日(八月二十五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買家,控告他涉嫌與一名業主及一名地產代理串謀將物業成交價少報五十萬元,欺詐稅務局向他徵收較低金額的印花稅。

陳仲豪,七十五歲,商人,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明日(八月二十七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二○一六年九月視察一個位於元朗的物業,以約二百八十萬元放售。被告有意購入該物業,並吩咐負責安排該次視察的物業代理與業主議價。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九月三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與上述業主及物業代理一同串謀欺詐稅務局,不誠實地向該局訛稱上述物業的售價為二百萬元,但實際售價卻是二百五十萬元,從而誘使稅務局徵收較低的從價印花稅。

如稅務局接納物業售價為二百萬元,物業買家會因此而少付四萬五千元的從價印花稅。

稅務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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