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教育局主任不誠實取用局方學位分配電腦系統
2020年9月3日
廉政公署今日(九月三日)落案起訴教育局一名教育主任,控告他涉嫌就其兒子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資料,不誠實地取用教育局的電腦系統。
彭偉傑,五十七歲,被控十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一(九月七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教育局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教育資訊系統」為教育局的中央電腦系統,設有兩個數據庫,即「學生資料管理系統」及「中一學位分配系統」。
「學生資料管理系統」載有所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學生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而「中一學位分配系統」則處理中一派位。該兩個數據庫的數據均為限閱資料,教育局人員除非職責所需,否則不得取用有關數據庫。
被告於案發時在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任職教育主任,其職責主要包括管理和操作「學生資料管理系統」。
被告於二○一六年八月向教育局申報,其就讀藍田一間小學的兒子是二○一五╱二○一七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申請人。被告接獲上司通知,不得就其子的申請和派位結果資料,而取用教育局的電腦數據庫。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至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期間,先後十次取用上述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教育局「教育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被告涉嫌就其兒子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申請的相關校內成績,取用「中一學位分配系統」。
教育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
彭偉傑,五十七歲,被控十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一(九月七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教育局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教育資訊系統」為教育局的中央電腦系統,設有兩個數據庫,即「學生資料管理系統」及「中一學位分配系統」。
「學生資料管理系統」載有所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學生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而「中一學位分配系統」則處理中一派位。該兩個數據庫的數據均為限閱資料,教育局人員除非職責所需,否則不得取用有關數據庫。
被告於案發時在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任職教育主任,其職責主要包括管理和操作「學生資料管理系統」。
被告於二○一六年八月向教育局申報,其就讀藍田一間小學的兒子是二○一五╱二○一七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申請人。被告接獲上司通知,不得就其子的申請和派位結果資料,而取用教育局的電腦數據庫。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至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期間,先後十次取用上述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教育局「教育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被告涉嫌就其兒子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申請的相關校內成績,取用「中一學位分配系統」。
教育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