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二人涉嫌貪污以取得冷氣工程合約
2020年9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九月十五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技術經理及一名工程承辦商東主,控告他們涉嫌貪污以取得一幢住宅大廈的冷氣工程合約,涉及非法回佣共逾二萬一千元。
伍俊銘,三十九歲,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術經理;及譚仲昌,五十九歲,合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聯)東主,同被控一項串謀以代理人身分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伍俊銘另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而譚仲昌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九月十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恒隆於案發時是灣仔區私人住宅大廈御峯的管理服務供應商。伍俊銘是一名恒隆助理技術經理,負責處理及監督該大廈的維修工作。譚仲昌是合聯的東主,該公司是恒隆的承辦商,負責冷氣系統維修工程。
其中一項控罪指伍俊銘涉嫌於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譚仲昌接受非法回佣共一萬八千一百元,作為促使恒隆將多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譚仲昌涉嫌於同日以相同目的向伍俊銘提供上述非法回佣一萬八千一百元。
該等非法回佣據報涉及在上述大廈進行的十四項冷氣系統維修工程。
二人同被控的控罪指伍俊銘及譚仲昌涉嫌於同日,串謀使伍俊銘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譚仲昌接受另一筆非法回佣三千三百元,作為恒隆將另一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
恒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伍俊銘,三十九歲,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術經理;及譚仲昌,五十九歲,合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聯)東主,同被控一項串謀以代理人身分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伍俊銘另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而譚仲昌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九月十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恒隆於案發時是灣仔區私人住宅大廈御峯的管理服務供應商。伍俊銘是一名恒隆助理技術經理,負責處理及監督該大廈的維修工作。譚仲昌是合聯的東主,該公司是恒隆的承辦商,負責冷氣系統維修工程。
其中一項控罪指伍俊銘涉嫌於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譚仲昌接受非法回佣共一萬八千一百元,作為促使恒隆將多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譚仲昌涉嫌於同日以相同目的向伍俊銘提供上述非法回佣一萬八千一百元。
該等非法回佣據報涉及在上述大廈進行的十四項冷氣系統維修工程。
二人同被控的控罪指伍俊銘及譚仲昌涉嫌於同日,串謀使伍俊銘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譚仲昌接受另一筆非法回佣三千三百元,作為恒隆將另一份工程合約判給合聯的誘因或報酬。
恒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