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訴男子行賄考牌官圖獲運輸署路試及格判囚四個月

2023年1月3日


一名男子在運輸署駕駛考試(即路試)中犯錯,以2,000元行賄考牌官圖獲考試及格,早前被廉政公署控告貪污。被告今日(1月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賴長明,60歲,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稱,被告行賄公職人員,罪行性質嚴重,且本案並不涉及任何特殊情況,故不宜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又指,她以監禁七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刑期減至四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7月9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

被告在路試開始後不久便犯下嚴重錯誤,其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現金2,000元,請對方「飲茶」圖獲路試及格。該考牌主任拒絕接受賄款,並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即時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當場拘捕被告。

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啟章協助。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潔公務員隊伍是香港長久賴以成功的基石。廉署讚揚公務員面對貪污仍持廉守正,並提醒市民,行賄公務員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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