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加控「傀儡保險代理」佣金詐騙案被告19項罪名

2023年2月21日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揭發多人涉嫌參與「傀儡保險代理」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勾當,訛稱經手處理數百份保單以獲兩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早前已落案起訴18名人士。其中一名被告今日(2月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被加控19項罪名,涉案佣金增至約5,000萬元。

盧彥樺,30歲,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前分行經理,去年6月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今日加控盧彥樺19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以及18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串謀「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1)條。

另外17名被告,年齡介乎23歲至59歲,分別為10名富衛保險時任代理、一名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時任分區經理及其六名時任下線保險代理。他們去年10月於另一案件中被控共17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以及15項串謀「洗黑錢」。

裁判官林子勤今日批准控方申請將兩宗案件合併審理,18名被告現被控共20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及18項串謀「洗黑錢」。案件涉及478份保單,詐騙佣金金額共約5,000萬元。

各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並獲准保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4日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本案罪行涉嫌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發生。案發時富衛分行經理盧彥樺與上述10名時任富衛保險代理屬同一團隊,其餘七名被告屬香港永明同一個團隊。除盧彥樺、其丈夫兼富衛保險代理郭浩良,以及香港永明分區經理郭潤芳外,餘下15名同案被告均被指為「傀儡保險代理」。

盧彥樺、郭浩良、郭潤芳及六名香港永明時任保險代理,涉嫌一同串謀並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香港永明,他們向香港永明訛稱該六人分別是206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以及導致香港永明批准該等申請並向郭潤芳團隊支付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

盧彥樺、郭浩良及九名富衛時任保險代理,涉嫌一同串謀並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富衛,他們向富衛訛稱12名富衛時任保險代理,包括該九人,分別是272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以及導致富衛批准該等申請並向盧彥樺及該12名人士支付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

盧彥樺又涉嫌分別與15名同案被告及另外三名人士串謀,清洗由他們所持有23個銀行戶口內共約4,700萬元款項,而該等款項涉及上述勾當的犯罪得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廉署調查發現,盧彥樺涉嫌招攬郭潤芳及其他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衛,並告知部分人士無須招納客戶。

上述478份保單申請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險產品。香港永明及富衛批准大部分申請,並向報稱經手處理保單的15名同案被告、上述另外三名人士和他們的上線經理,包括盧彥樺及郭潤芳發放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分別共逾2,900萬元及逾2,000萬元。如香港永明及富衛知悉該15名同案被告及該另外三人並非保單的經手代理,便不會發放上述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

被指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項的銀行戶口,涉嫌由盧彥樺操控。大部分相關保單最終「斷供」並告失效。

廉署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

富衛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祖兒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鄭志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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