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友」知多D
(i) 宗旨及目標

- 「廉政之友」於1997年成立,目的是鼓勵香港市民透過積極參與倡廉活動,深入認識廉政公署的工作;並身體力行,協助推廣廉潔信息,共同維護一個廉潔公平、安定繁榮的社會。現時會員人數已超過3,000人。
(ii) 入會資格

- 年滿12歲及有興趣協助推行倡廉工作的香港居民
(iii) 會員責任

- 奉公守法,支持廉政
- 維護「廉政之友」的良好聲譽
- 瞭解何謂「貪污」及其禍害
- 致力推廣倡廉信息
- 積極參與各項倡廉活動
- 鼓勵市民舉報貪污
(iv) 多角度參與
協助倡廉
- 在廉署的倡廉活動中提供義工服務
- 發揮所長,協助構思、籌備及推行倡廉活動、負責表演項目等
參與活動
- 參與不同類型的會員活動,例如迎新活動、周年聚會及頒獎典禮等,交流義工服務經驗並了解廉署的工作
- 參加培訓課程,加深認識防貪法例、提高舉辦倡廉活動的技巧
聯繫溝通
- 透過「廉政之友」通訊《友‧共鳴》、專題網站及網上社交平台,獲得廉署最新資訊
- 分享對「廉政之友」或廉署工作的意見
(v) 獎勵計劃
為鼓勵會員積極協助推行倡廉工作,我們會根據會員的服務時數,頒發不同獎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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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服務大獎 | 入會5年,並於過去5年累積服務時數達100小時 |
最熱心服務獎 | 於年內在其所屬分區辦事處服務時數最多 |
倡廉服務金獎 | 於年內累積服務時數達50小時 |
倡廉服務銀獎 | 於年內累積服務時數達20小時 |
服務證書 | 於年內在任何一項廉署活動中擔任義工 |
廉政之友參與計劃獎狀 | 以表揚透過自己網絡親身設計、籌劃及舉辦倡廉活動的會員 |
廉政之友若未能履行其會員責任或作出任何不當行為, 將不獲邀請參加活動。「廉政之友」統籌保留終止會員之會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