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main content
廉洁乡郊选举
重要提示法例简介会 参考资料 广告及海报 展览及游戏 查询及举报
候选人/助选成员专区

乡郊代表选举(包括原居民代表选举、居民代表选举,以及在长洲和坪洲举行的街坊代表选举)、乡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乡议局的特别议员选举,及以上各项选举的补选,均受《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所规管。该法例由廉政公署(以下称廉署)负责执行,旨在确保选举廉洁公正,并防止舞弊及非法行为的出现。

廉署推展连串以宣扬「守法规   重廉洁」为主题的教育及宣传项目,帮助候选人、助选成员和选民明白法例对选举行为的规定,以免因为误解或一时疏忽而堕入法网。

相关连结

请留意:本网站所载有关法例规定的资料只供参考,候选人等对个别情况如有疑问,应参照法例原文及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他们亦应细阅其他相关法例及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指引,以免违反选举规例。

# 本网站内所采用的代名词「他」同时包括男性或女性,并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含义。
Level AA Conformance to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2.0

更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