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1月29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兩名男子,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司,控告他隱瞞將一個購入的單位出租,並訛稱該單位供家人自住,詐騙政府及一間銀行向他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貸款共約600萬元。被告今日(11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業董事,控告他使用虛假的公司審計報告及銀行戶口結單副本,向兩間銀行申請銀行融資共1,900萬元。被告今日(11月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六年。
廉政公署昨日(11月23日)落案起訴一名前警衛員,控告他在約18個月內先後三次涉嫌以合共8,000元行賄上司,以求獲安排署任及擢升助理主管。
廉政公署昨日(11月22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時任董事及時任兼職員工,控告她們涉嫌在申請多筆貸款時,偽稱該兼職員工的聘任及月薪,詐騙一間銀行及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貸款共逾630萬元。
廉政公署(廉署)與財務匯報局(財匯局)上星期採取代號「狙擊手」聯合行動,搜查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同系公司的辦公室。該地址亦是一間在港上市澳門建築公司的香港登記業務地址。
廉政公署今早(11月19日)落案起訴三名人士,包括一間上市公司的時任主席及時任大股東,控告他們涉嫌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暪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以及處理犯罪得益4,200萬元。廉署今午再落案起訴一名商人。
廉政公署今日(11月19日)落案起訴三名人士,包括一間上市公司的時任主席及時任大股東,控告他們涉嫌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暪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以及處理犯罪得益4,200萬元。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物業代理,控告他收受下屬賄款共118,000元,以協助對方促成兩宗總成交價共逾5,230萬元的物業交易。被告今日(11月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廉政公署昨日(11月17日)落案起訴一名清潔公司前經理及兩名清潔分判商的營運者,控告他們涉嫌就四個商場的地板保養工程,詐騙服務費用共約350萬元,以及處理從該勾當中獲得的犯罪得益共逾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