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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 4 - 何謂利益衝突
近年,公眾對公職人員的誠信及問責程度要求日漸提高,期望公職人員作出不偏不倚及具透明度的決定。任何未能或觀感上未能妥善處理利益衝突的行為,均會使機構聲譽受損。
利益衝突
利益衝突是指職員或成員的私人利益與機構的利益或其公職出現矛盾或衝突。私人利益包括職員或成員本人及與其有關連人士(包括家人、親屬、私交友好、所屬會社及協會,及任何曾受恩惠或欠下人情的人)的財務和其他利益。
避免及申報利益衝突
公共機構的職員及成員在履行公務時須設法避免任何實際及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如無法避免利益衝突的情況,職員(或成員)應盡早循滙報渠道,向管理層(或管治團體)申報一切有關詳情(包括與其職務有實際、潛在或可視為利益衝突的情況)。如有疑問,應請示主管或機構指定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