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和重点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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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初,廉署揭发有专利巴士公司职员利用贪污手段,掩饰以集团方式运作的盗窃罪行。巴士公司蒙受损失,乘客亦间接成为最终受害者...

序幕

晴朗的下午。廉政公署执行处举报中心的大门被推开,当值主任看见门外站着的中年男子,不禁吃了一惊。

那人面有瘀伤,身体臃肿,以雨伞作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来。他穿着恤衫短裤,露出半截扎了绷带的大腿,大抵恤衫下也缠住厚厚的纱布。他激动地说:「我要举报,我要举报……」

当值主任静听那人的遭遇:「这是怎样的世界?他们硬给我钱,我不要,就打我!哼,打又如何?我绝不会做贼,也不能只眼开只眼闭。」

前来廉署举报的男子是中华巴士公司(中巴)的司机,据他透露,许多同事串通一起,半公开地从巴士钱箱偷取硬币,为免罪行被揭发,便游说他收贿,同流合污,但遭他拒绝。那些同事趁下班时狠狠揍了他一顿,强迫他接受数百元掩口费。他边说边把「贿款」交给当值主任。

廉署循着线索跟进,揭发多宗涉及中巴职员利用行贿手段以掩饰盗窃车资的罪行。

重点纪录

1980
8月
  • 廉署接获投诉,怀疑有中巴编更员收受司机的贿赂而安排驾驶较佳路线,对此展开调查。
1981
1月
  • 拘捕十二名涉及编更案人士,控以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2月19及26日
  • 开审前十名被告认罪,被判守行为十二个月。
6月21至25日
  • 数日内调查人员在中巴北角车厂或涉嫌人家中拘捕三十九人,包括三十五男四女,其中二十三人为中巴职员,怀疑串谋盗窃中巴车资。
  • 共搜获现金六十九万,大部分是硬币。同时起出价值约七万元黄金,相信是用赃款购买。
  • 约一百名廉署调查员参与一连串行动。
7月12日
  • 廉署再拘捕十人,涉嫌配备锁匙以开启巴士钱箱,进行盗窃。
8月11日
  • 正在策划盗窃「巴士银」的一家六口及同党在北角落网。四人被判罪名成立,一人守行为,其他三人被判入狱六至九个月不等。
10月29日
  • 编更组主任及副主任被裁定受贿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四年半及四年;上诉后获减刑至一年半及一年。
12月14日
  • 廉署人员于深夜截停一辆正驶回柴湾车厂的尾班车,拘捕巴士司机、一名手拿旅行袋正拟下车的男子及一名驾驶的士在旁接应的司机。
  • 从旅行袋捡获若干有记认的硬币,是当天较早时由廉署人员扮作乘客而投入钱箱的。
12月29日
  • 三名受雇于护卫公司负责看守北角车厂点数室的护卫员被捕,涉嫌收受利益作为不揭发有人盗窃硬币的报酬,违反了《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
  • 两人认罪,分别被判入狱三和七个月,后者获缓刑十八个月,一人获释。
1982
3月16日
  • 五名中巴司机及三名前中巴职员被控盗窃罪,全部认罪,被判入狱三至九个月不等,五人获缓刑,三名策划者即时入狱
4月30日
  • 就一名盗窃中巴车资案的被告处理户口存款的事件,两名银行经理涉嫌蓄意提供虚假资料误导廉署人员。但由于证据不足,二人获释。
5月21日
  • 再有十五人被捕,被控以偷窃中巴财物。十二人认罪,被判入狱,缓刑执行。
10月6日
  • 八名人士,包括中巴总出纳员、文员、工人、前中巴职员及两名银行职员被控串谋盗窃及处理赃物罪,全部认罪,被判监六至十四个月不等,三人需即时入狱。
  • 中巴管理层声称将采取严紧的监察制度,防止同类事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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