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和重點紀錄

跳到主要內容

八十年代初,廉署揭發有專利巴士公司職員利用貪污手段,掩飾以集團方式運作的盜竊罪行。巴士公司蒙受損失,乘客亦間接成為最終受害者...

序幕

晴朗的下午。廉政公署執行處舉報中心的大門被推開,當值主任看見門外站著的中年男子,不禁吃了一驚。

那人面有瘀傷,身體臃腫,以雨傘作拐杖,一拐一拐地走進來。他穿著恤衫短褲,露出半截紮了繃帶的大腿,大抵恤衫下也纏住厚厚的紗布。他激動地說:「我要舉報,我要舉報……」

當值主任靜聽那人的遭遇:「這是怎樣的世界?他們硬給我錢,我不要,就打我!哼,打又如何?我絕不會做賊,也不能隻眼開隻眼閉。」

前來廉署舉報的男子是中華巴士公司(中巴)的司機,據他透露,許多同事串通一起,半公開地從巴士錢箱偷取硬幣,為免罪行被揭發,便遊說他收賄,同流合污,但遭他拒絕。那些同事趁下班時狠狠揍了他一頓,強迫他接受數百元掩口費。他邊說邊把「賄款」交給當值主任。

廉署循著線索跟進,揭發多宗涉及中巴職員利用行賄手段以掩飾盜竊車資的罪行。

重點紀錄

1980
8月
  • 廉署接獲投訴,懷疑有中巴編更員收受司機的賄賂而安排駕駛較佳路線,對此展開調查。
1981
1月
  • 拘捕十二名涉及編更案人士,控以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2月19及26日
  • 開審前十名被告認罪,被判守行為十二個月。
6月21至25日
  • 數日內調查人員在中巴北角車廠或涉嫌人家中拘捕三十九人,包括三十五男四女,其中二十三人為中巴職員,懷疑串謀盜竊中巴車資。
  • 共搜獲現金六十九萬,大部分是硬幣。同時起出價值約七萬元黃金,相信是用贓款購買。
  • 約一百名廉署調查員參與一連串行動。
7月12日
  • 廉署再拘捕十人,涉嫌配備鎖匙以開啟巴士錢箱,進行盜竊。
8月11日
  • 正在策劃盜竊「巴士銀」的一家六口及同黨在北角落網。四人被判罪名成立,一人守行為,其他三人被判入獄六至九個月不等。
10月29日
  • 編更組主任及副主任被裁定受賄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四年半及四年;上訴後獲減刑至一年半及一年。
12月14日
  • 廉署人員於深夜截停一輛正駛回柴灣車廠的尾班車,拘捕巴士司機、一名手拿旅行袋正擬下車的男子及一名駕駛的士在旁接應的司機。
  • 從旅行袋撿獲若干有記認的硬幣,是當天較早時由廉署人員扮作乘客而投入錢箱的。
12月29日
  • 三名受僱於護衛公司負責看守北角車廠點數室的護衛員被捕,涉嫌收受利益作為不揭發有人盜竊硬幣的報酬,違反了《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 兩人認罪,分別被判入獄三和七個月,後者獲緩刑十八個月,一人獲釋。
1982
3月16日
  • 五名中巴司機及三名前中巴職員被控盜竊罪,全部認罪,被判入獄三至九個月不等,五人獲緩刑,三名策劃者即時入獄
4月30日
  • 就一名盜竊中巴車資案的被告處理戶口存款的事件,兩名銀行經理涉嫌蓄意提供虛假資料誤導廉署人員。但由於證據不足,二人獲釋。
5月21日
  • 再有十五人被捕,被控以偷竊中巴財物。十二人認罪,被判入獄,緩刑執行。
10月6日
  • 八名人士,包括中巴總出納員、文員、工人、前中巴職員及兩名銀行職員被控串謀盜竊及處理贓物罪,全部認罪,被判監六至十四個月不等,三人需即時入獄。
  • 中巴管理層聲稱將採取嚴緊的監察制度,防止同類事情再發生。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