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公共机构的工作常规和程序是廉署防止贪污处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中巴案揭发后,防止贪污处审查收集车资和处理硬币的程序。据当年负责审查工作和撰写报告的审查主任,即时任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许国定称,事件揭发后,市民都十分震惊。他花了一段时间观察整个收集和处理车资程序,发现巴士公司的管理松散,工序亦存在相当多而明显的漏洞。审查报告提出了一连串的改善建议,从钱箱锁匙及箱胆的存放和保安、数钱及入帐程序、收入纪录卡的设计、职员制服的监管、点数室及出纳部的平面图、至闭路电视的装置和监察……等。中巴亦承诺参考该些指引,作适当改善。
令人忧虑是八零年代的「巴士银」事件会否死灰复燃?巴士公司有否切实执行廉署建议的防贪措施?
许国定说,防止贪污处在完成审查报告,提出改善措施后,会协助公共机构落实该些措施,再进行覆检。可惜未到覆检的时限,中巴又再闹出同类案件。
一九八七年,廉署拘捕了三十八名现职或前中巴司机,涉嫌非法提供利益予编更员,作为批准他们更改事假、当值时间表及编配较佳路线的报酬,其后二十人被判有罪,他们犯案手法与八一年的编更案同出一辙。
一九九零年,廉署再次接获举报,指有中巴司机受贿,容许一盗窃集团登上巴士偷取钱箱内的硬币,经调查后拘捕十九人,包括十六名现职司机,全部被控盗窃罪。
黄英杰称,当案件审结之后,有一位坚持不同流合污的中巴职员因为精神长时间受压和困扰,精神出现紊乱。作为调查人员,眼看社会秩序被破坏,心中那股愤愤难平的怒火,成为黄英杰坚持打击贪污的原动力。他说:「当年我只有二十来岁,人生阅历浅,调查工作困难重重,觉得每天要与坏人周旋是件苦差,心中挣扎是否放弃这份工作。但当我看到作恶的人不知悔改,拒绝同流合污的人反遭殴打。我跟自己说,必须有人坚决执行法纪,全力打击此等恶行。」黄英杰本着赤子之心,坚持下去,一晃眼已经二十多个年头。今日回头再看,他庆幸自己作了个一生无悔的选择。
「想到投诉人被殴打至胸口又肿了,腿又受伤,要靠拐杖行路,真是于心不忍。执法是辛苦的工作,但如果人人都怕事不愿执法,那些坏人岂不是更目无王法,社会越变越差。我觉得应坚持自己原则,除暴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