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商人与海托高层达成协议,将其财务公司收到的美元支票售予海托。及后,商人发展至自行开出美元支票,透过海托以「支票轮」手法套取现金,用于炒卖黄金及投资赌场
「支票轮」逐渐崩溃,海托所持「空头」支票面额高达六千六百八十万美元
海托高层知悉商人无法偿还债项,竟与商人串谋虚构借贷透支,造假账以掩饰银行亏损
海托董事局向外宣告,海托严重周转不灵,面临倒闭
政府正式接管海托,当时海托能查证的坏账已近九千万美元
政府注资三十亿港元挽救海托,并委派警务处商业调查科联同专业会计师调查海托倒闭原因
调查显示海托倒闭疑牵涉严重贪污及讹骗罪行,政府遂着令廉署加入调查,与警方组成联合专案小组
专案小组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合作,分别于美国三藩市拘捕涉案商人及于洛杉矶拘捕海托前主席
商人被引渡回港待查及候审
海托前常务董事承认控罪,被判囚三年;后转为污点证人
海托前首席总经理承认控罪,被判囚三年,上诉后减刑期至两年
海托前高级总经理承认控罪,被判囚四年
商人承认控罪,被判囚八年,上诉后减至六年; 另海托案最后一名被告海托前主席被引渡回港后亦承认控罪,被判囚两年。全案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