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者
專題講者 (* 按英文姓氏排序)


Elizabeth Andersen女士
World Justice Project執行總監
Elizabeth "Betsy" Andersen女士是World Justice Project的執行總監,帶領World Justice Project通過研究、統籌策略會議和支援創新項目,在全球各地推廣法治。Andersen女士在國際法律界服務超過20年,曾擔任美國律師協會全球法治倡議組織及其歐洲和歐亞分部的總監、美國國際法學會執行總監以及人權觀察歐洲和中亞分部執行總監。
Andersen女士是國際人權法、國際刑事法和過渡司法的專家,曾於美國大學華盛頓法學院出任客席教授。她是美國外交關係協會和威廉姆斯學院信託委員會的成員,亦是多個國際非牟利組織的理事會或顧問委員會成員。她在倡議國際法治方面不遺餘力,因而多次獲獎,當中包括威廉姆斯學院200周年傑出校友獎章、美國國際法學會國際法律界傑出女性獎和凱斯西儲大學法學院人道主義獎。
Andersen女士曾擔任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Kimba M.Wood法官和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的Georges Abi-Saab法官的助理。她持有威廉姆斯學院文學士學位、普林斯頓大學伍德羅•威爾遜公共與國際事務學院公共事務碩士學位和耶魯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


H.E. Kamel Ayadi先生
突尼斯國家元首專任部長、突尼斯高級行政及財務管制事務局主席、
World Justice Project理事
Kamel Ayadi先生自2016年10月起出任突尼斯國家元首專任部長,掌管高級行政及財務管制事務局。在此之前,他擔任過公共服務、管治及反貪部長、國務大臣、參議員和電信事務監管局主席等要職。
Ayadi先生是一位國際顧問,亦是民間團體的活躍分子,關注反貪、道德、企業社會責任和社會問責等範疇。在多個非政府組織擔任領導職位之後,Ayadi先生於2003年10月獲選為世界工程組織聯合會主席,其後亦於該聯合會反貪常務委員會擔任創會主席,任期共六年。
他亦是世界領袖及道德研究所、突尼斯經濟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和全球基建反貪中心(中東及北非地區)的創會主席。
此外,Ayadi先生是全球倫理網的區域聯絡人,亦是聯合國全球信息和通信技術與發展聯盟策略理事會、聯合國科學與創新工作組、世界創新論壇、泛美工程學院、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和布金斯阿拉伯科技研究報告科技專家組的成員。他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工程報告出版統籌工作組的聯合主席和聯合國信息社會世界高峰會議民間社會局的成員。他撰寫了超過100篇文章,並曾到訪70個國家,在超過100個大型會議中發表演說。他還與其他專家就管治、貪污及公共管理等專題,合著了三本書和發表了多份研究報告。


A J Brown教授
透明國際理事和澳洲格里菲斯大學廉政及反貪課程總監
A J Brown教授自2010年起出任透明國際澳洲支部理事會成員及委員會主席。他是澳洲格里菲斯大學的公共政策及法律教授、澳洲政治研究協會主席,也是全球其中兩個規模最大的內部舉報研究計劃《員工內部舉報研究計劃》第一和第二部分的負責人。Brown教授曾於澳洲政府各個分支擔任顧問,包括在廉政和反貪機關從事研究和政策制訂工作。他亦曾為多個政府提供顧問服務,就廉政、反貪、問責和內部舉報等方面的體制與法律改革提供專業意見。他參與撰寫的《二十國集團舉報者保護規則:優先處理事項報告》更成功促使二十國集團承諾在2015年至2017年的反貪行動計劃中加強保護舉報者方面的工作。他於2017年獲選為透明國際理事會成員。


鄭若驊女士, GBS, SC, JP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
鄭若驊資深大律師於2018年1月6日獲委任為律政司司長。鄭女士於加入政府前是私人執業資深大律師,具特許工程師及特許仲裁員資格,經常在複雜的國際商事及國際投資糾紛中獲委任為代理人或仲裁員。
鄭女士是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創始成員及前任主席、國際商事仲裁會前任副主席、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前任副主席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前任主席。於2008年,她經全球選舉成為首位出任特許仲裁學會主席的亞洲女性,2011年至2017年擔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暫委/特委法官。鄭女士現為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仲裁員,並曾任世界銀行制裁委員會成員。
鄭女士是倫敦大學英皇學院院士及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前任專案主任。


Drago Kos先生
經合組織反賄賂工作小組主席
Drago Kos先生現為經合組織國際商業交易反賄賂工作小組主席、經合組織中東和北非地區商業誠信網絡聯合主席,以及烏克蘭國防腐敗監察委員會和國際反腐敗諮詢委員會的成員。2011年至2015年期間,他是阿富汗反腐敗監督及評估聯合獨立委員會的國際專員和主席。2003年至2011年期間,他擔任歐洲理事會反貪國家小組主席。
Kos先生在2004年至2010年期間擔任斯洛文尼亞防止腐敗委員會的首屆主席。在此之前,他是斯洛文尼亞刑事調查局副局長和斯洛文尼亞警隊有組織罪案調查組主管。
自2010年10月起,Kos先生一直擔任R.U.R., LLC的執行事務合伙人。R.U.R., LLC是一家在斯洛文尼亞註冊的顧問公司,專門承接企業誠信、預防貪腐、法證審計、盡職審查、反洗黑錢、資產追蹤及資產追回等範疇的顧問工作。
在2014年,他領導斯洛文尼亞商會工作小組編製了首份斯洛文尼亞企業誠信指引。
Kos先生曾是一名足球員,並曾任歐洲足協/國際足協裁判員。他現時是歐洲足協 / 國際足協裁判觀察員。


馬道立首席法官, 大紫荊勳賢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法官於2010年9月1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法官於1956年在香港出生。他在英國伯明翰大學攻讀法律,並於1977年畢業,取得法學士學位。於1978年通過大律師專業試後,他於同年獲得英國(格雷律師學院)大律師執業資格,1980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其後,他分別於1983年及1990年在澳洲維多利亞省及新加坡取得大律師資格。馬法官於1993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於2004年,他成為格雷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於2011年,他獲伯明翰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又於2012年成為牛津大學哈里斯曼徹斯特學院榮譽院士。於2016年,他成為中殿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及獲香港中文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於2000年至2001年期間,馬法官獲委任為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並於2001年獲委任為原訟法庭法官。他於2002年獲委任為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03年成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在加入司法機構之前,馬法官分別在香港及新加坡私人執業。
馬法官現為英國賓漢法治中心贊助人,亦為國際訟辯培訓學會贊助人。
馬法官於2012年6月獲頒授大紫荊勳章。


毛利直廣先生, CIA, CPA
內部審計師協會2018-19全球理事會主席
毛利直廣先生是美國國際集團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審計師。美國國際集團是一家總部設於紐約的國際保險公司,提供產物意外保險、人壽保險和退休計劃以及一般保險服務。
毛利先生在亞特蘭大和東京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其事業。於20多年的職業生涯中,他曾多次出任首席審計師職位。加入美國國際集團前,他曾任MetLife Alico Insurance K.K. Japan的法定執行官、高級副總裁和首席審計師,也曾掌管摩根大通亞太區、新生銀行、摩根士丹利日本和德意志銀行日本的審計部。毛利先生積極參與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工作以推動內部審計專業的發展。他擔任過協會內不同的理事會和義務領導職位,包括國際秘書(2007-2008)、副主席 – 專業指導(2015-2016)、副主席 – 專業實務(2016-2017)和全球理事會高級副主席(2017-2018)。他自2003年開始一直擔任內部審計師協會日本分會的理事長。
毛利先生曾於2001年至2006年期間出任亞洲內部審計師協會聯合會主席,是該會第一位經選舉選出的主席。2016年,他更獲亞洲內部審計師協會聯合會頒授內部審計界卓越貢獻獎,以表揚他對業界所作的貢獻。
毛利先生曾在日本多所大學講課,包括明治大學研究生院會計高級職務研究科、專修大學等。此外,毛利先生亦與其他專家合著了《日本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指南》,該書備有日文和中文版。毛利先生是註冊內部審計師和註冊會計師,持有喬治亞州立大學會計學學士學位。


Lisa Osofsky女士
英國嚴重欺詐案辦公室總監
Lisa Osofsky 女士自2018年8月28日起出任嚴重欺詐案辦公室總監,主管英國一些最嚴重和複雜的詐騙和賄賂案件的調查及檢控工作。Osofsky 女士於加入嚴重欺詐案辦公室前,曾在Exiger駐倫敦辦事處擔任歐洲、中東和非洲區域主席,帶領團隊監督匯豐銀行的反洗黑錢和制裁措施,她同時亦於歐洲領導其他監察工作。
在此之前,她曾任化險集團的規管顧問及倫敦高盛國際商業情報組的執行總監和反洗黑錢報告主任。加入高盛前,Osofsky女士曾在聯邦調查局擔任副法務長和道德事務官。她亦曾是美國司法部刑事司欺詐科的特別檢察官,在嚴重欺詐案辦公室倫敦辦事處工作。
Osofsky女士最初在芝加哥擔任聯邦法官James B. Moran的法律助理,開展了她的法律事業,其後曾擔任美國助理檢察官及在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任職。Osofsky女士在阿默斯特學院取得Magna Cum Laude榮譽文學士學位,是Phi Beta Kappa優等生榮譽學會會員,其後更取得哈佛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


Alexandra Wrage女士
美國TRACE主席兼創辦人
Alexandra Wrage女士是TRACE的主席兼創辦人。她是《賄賂與勒索:損害營商、政府和安全》的作者以及《如何行賄:掌握罪犯心理,遏止貪污勾當》和《何謂反腐敗合規》的合編者。她亦是NBC新聞製作的培訓光碟《有毒交易:賄賂、勒索以及不良營商的高昂代價》的主講人。
Wrage女士還主持一個每周播放的流行播客節目:《賄賂、詐騙和盜竊》。此外,她經常就透明度、良好管治、貪腐的代價等課題發表演說。
Wrage女士曾是國際足協獨立治理委員會成員,現時是二十國集團工商峰會反腐敗工作組成員,負責為二十國集團領袖草擬建議,供他們在制定環球經濟政策時參考。
她獲《多倫多環球郵報》評選為其中一位改變世界的加拿大人,亦獲《馬里蘭州每日紀事報》評選為馬里蘭州百位頂尖女性之一。此外,她更獲頒授合規工作傑出女性之合規行業終身成就獎。
Wrage女士祖籍加拿大,在劍橋大學國王學院修讀法律。
全體會議主席 (* 按英文姓氏排序)


Martin Kreutner先生
國際反腐敗學院前院長兼行政秘書
Martin Kreutner先生是國際反腐敗學院(IACA)前院長兼行政秘書,曾出任奧地利聯邦內務局局長達九年和歐盟反貪伙伴網絡主席達八年。他經常到世界各地講授反貪、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保安等議題。他先後擔任多個國際組織的成員,以及聯合國、歐洲理事會、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透明國際和世界銀行等機構的高級審查員。Kreutner先生持有因斯布魯克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和英國萊斯特大學治安與公共秩序碩士學位。在2014年和2015年,Kreutner先生兩度獲美國Ethisphere評選為百位在商業道德方面最具影響力的人士之一,以表揚他透過IACA、聯合國、透明國際和其他組織對打擊貪污腐敗,改善人類福祉所作的貢獻。


孫啟烈教授, BBS, JP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香港商業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
孫啟烈教授,生於香港,是商界享負盛名的建樂士企業有限公司和已有69年歷史的建業五金塑膠廠有限公司的主席。孫教授擁有超過35年的管理經驗,經營廚具和其他金屬及塑膠產品的批發分銷和製造業務。他於2002年至2006年期間擔任香港出口商會會長,又於2009年至2011年期間出任香港工業總會主席。
孫教授亦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他現時是工商界多個組織的榮譽主席,當中包括香港工業總會、香港塑膠業廠商會有限公司、香港出口商會、香港優質標誌局和深圳市僑商國際聯合會。孫教授同時在三家香港上市公司擔任要職,包括華南國際工業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668)的聯合創辦人兼非執行董事,及嘉瑞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號:0822)和睿見教育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068)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此外,孫教授是現任廉政公署香港商業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深圳市政協歷屆港澳委員聯誼會會長和深圳僑商國際聯合會監事長。他亦參與多項與商貿、教育和品質保證有關的義務工作。


黃冠文先生, BBS, MH, JP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
黃冠文先生於2018年1月1日獲委任為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在此之前,他曾於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任該委員會的委員。黃先生分別於1988年和1989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取得事務律師資格,現時是獲證監會發出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牌照的投資管理公司VL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和私人物業投資公司Abercan Limited的董事。他以往亦擔任過不同的公職,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2006年5月至2012年4月)、通訊事務管理局(2012年4月至2018年3月)和空運牌照局(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的成員。
全體會議講者 (* 按英文姓氏排序)


周文正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科技促進辦公室首席金融科技總監
周文正先生自2016年9月1日起擔任現職,負責促進香港的金融科技業穩健發展,並推動香港發展為亞洲區一個金融科技樞紐。他於2004年加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負責有關銀行科技風險管理及業務可持續性規劃方面的監管工作,以及制訂相關政策及指引。周先生於2010年擔任金管局紐約辦事處首席副代表。2013年返港後,開始負責有關銀行業務操作風險方面的監管工作,以及宏觀審慎監管的數據分析。周先生於加入金管局前為摩根大通銀行副總裁,負責亞太地區的資訊風險管理。他持有奧克蘭大學理學學士學位並獲香港科技大學頒授理學碩士學位。


Gretta Fenner女士
瑞士巴塞爾管治研究院總裁
Gretta Fenner女士是巴塞爾管治研究院總裁兼研究院豁下的國際資產追回中心總監。
巴塞爾管治研究院是國際性的非牟利發展中心,致力打擊貪污及相關的金融罪行。研究院設有四個專業團隊,分別負責失竊資產追回、防貪與管治、反貪協作行動、合規與企業管治等的工作。此外,研究院亦領導一個跨地區小組,從金融罪行的角度,打擊販賣野生動物的非法勾當。研究院就上述服務範疇推出能力建構計劃、為反貪工作者就特定個案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諮詢服務、進行應用研究,以及透過創新手法協助他們執行職務。研究院於拉丁美洲和非洲各國設有辦事處,其總部亦有專家,致力支援亞洲以及世界其他地區的項目。
Fenner女士主修政治學,分別持有德國柏林自由大學Otto-Suhr學院和法國巴黎政治學院的學士和碩士學位。她亦持有澳洲科廷大學商學研究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Cynthia Gabriel女士
C4 中心創始總監
Cynthia Gabriel女士是馬來西亞知名的人權主義和良好管治倡議者,其專業生涯中大部分時間都在推動國內及區內的民主自由、改革和政策改變。她最近獲頒著名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民主獎,表揚她以無畏無懼、堅毅不屈的精神,積極推動民主,貢獻良多。此外,Gabriel女士亦獲新政府的資政理事會委任為「一馬基金案」特別調查委員會成員,同時獲任命為國家委員會成員,以協助制訂一個直接向總理匯報的反貪方案。
於2004年至2009年Gabriel女士獲選為國際人權聯盟副主席。她亦是人權網絡「人權與發展亞洲論壇」的共同創辦人。現時,她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盟理事會經選舉選出的理事。Gabriel女士與很多當地和國際傳媒機構都有聯繫。不少電視媒體均曾在黃金時段的新聞報導和紀錄片中訪問她,而多份報章亦刊登過她的專題訪問。各大媒體都形容她是倡議人權的領袖和揭露馬來西亞政治領袖貪污醜聞的功臣。
馬來西亞反貪污與朋黨主義中心(C4)於2014年創立,Gabriel女士是該中心的其中一名創辦人,現時亦是該中心的行政總監。Gabriel女士於2008年至2015年獲委任為專業/非政府組織界別的市政廳議員。
Gabriel女士學識廣博,持有理科和法律學位。她曾在私營機構短暫任職,亦曾擔任澳洲蒙納士大學合約講師以及參與或以合作方式進行多項聯合國的研究項目,包括關於民主與人權、管治、有組織罪案和反貪腐的項目。


Blair Glencorse先生
問責制度環球研究所執行總監
Blair Glencorse先生致力透過問責制度環球研究所於世界各地推廣問責制度和廉潔文化。研究所深入社區,透過藝術、媒體、文化及科技等,加強政府問責性和擴大民間平台。Glencorse先生和他的團隊曾策劃不同類型的項目,包括協助創辦利比里亞第一所電影學院,監察和改善巴基斯坦的公共服務,以及製作一個名為《誠信典範》的國際電視節目,點名表揚一些廉潔的政府官員。問責制度環球研究所最近更獲聯合國頒發國際反貪卓越獎。此外,Glencorse先生亦是利比里亞首個共同工作及創新空間、TEDxMonrovia和TEDxBamako的共同創辦人,以及是世界經濟論壇的反貪專家。Glencorse先生不時會就社區參與、領導才能、公民參與和管治等議題發表演說,而《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外交政策》、《衞報》等報章和雜誌亦有刊載他的文章。



利逸修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處長
利逸修先生在1994年加入廉政公署(廉署)防止貪污處(防貪處)。在此之前,利先生曾在政府部門、醫院管理局和私營機構工作了七年,主要負責資訊科技相關職務。他在廉署服務期間屢獲擢升,分別於1997年和2006年晉升總防貪主任和首席防貪主任,再於2017年調任行政總部助理處長。他其後重返防貪處,出任助理處長,並自2019年起署任現時處長一職,負責領導部門執行防貪任務和制訂防貪措施。利先生防貪經驗豐富,多年來曾向無數公、私營機構提供有關制度和監管方面的防貪建議。利先生是註冊內部審計師,亦是香港電腦學會成員,持有多倫多大學電腦科學學士學位、杜倫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和香港公開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


麥之駒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資訊科技基礎設施)
麥之駒先生是助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負責策劃、發展和管理政府資訊科技基礎設施、電子政府應用系統架構、中央平台設施、電子政府服務入門網站《香港政府一站通》及相關服務,為市民提供電子政府服務。他亦致力促進政府各局及部門透過公共資料入門網站《資料一線通》開放政府數據讓公眾使用和建立大數據分析平台協助科研、創新及發展智慧城市。
麥先生於1989年加入政府工作,擔任過多項重要職務,包括制定和推行各種策略和措施以促進資訊及通訊科技業和數據中心的發展、數碼共融、香港與內地和海外經濟體系在資訊及通訊科技方面的合作,以及推行和管理政府各類資訊及通訊科技系統和服務。


Martin Manuhwa工程師
世界工程組織聯合會副會長兼反貪委員會主席
Martin Manuhwa工程師是世界工程組織聯合會(WFEO)副會長兼WFEO反貪委員會主席。他同時是非洲工程組織聯合會會長、津巴布韋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津巴布韋和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多個工程學院諮詢委員會的成員。他亦曾出任津巴布韋工程委員會主席、南部非洲工程組織聯合會和津巴布韋工程師學會的會長及國家人力資源諮詢理事會機電業委員會主席。
他曾在多個論壇以基建為題發表論文和演說,當中包括中國世界能源論壇、倫敦經合組織論壇、日本世界工程會議、瑞士世界工程會議、非洲聯盟論壇和英國皇家工程院論壇。他曾多次獲獎,包括SKF服務工程獎。
Manuhwa工程師是電機及能源顧問工程師,其專業包括能源、建築項目和施工管理。他現時是開普敦大學的博士生研究員,研究範疇為管理信息系統在建築和項目管理上的應用。他曾在津巴布韋大學和賓杜拉科學教育大學的研究院講授有關管理信息系統的課題。
Manuhwa工程師是津巴布韋非洲基礎設施開發集團的執行顧問。該集團專門承接工程採購和建築項目。


丹斯里 Abu Kassim bin Mohamed 先生
馬來西亞首相署國家施政、廉正與反貪中心總監
丹斯里 Abu Kassim bin Mohamed現為馬來西亞國家施政、廉正與反貪中心總監。
Abu Kassim先生於1984年加入馬來西亞反貪污局出任調查員,其後屢獲擢升至副局長。他也具備商界工作經驗,曾被借調到馬來西亞政府的關聯公司 — 公共信託有限公司 — 擔任誠信專員。於2010年至2016年7月期間,Abu Kassim先生出任馬來西亞反腐敗公署首席專員。其後他獲委任為馬來西亞莎阿南瑪拉工藝大學管治及廉正中心的顧問,任期至2018年5月。
Abu Kassim先生在反貪污局/反腐敗公署的仕途青雲直上,身居要職。此外,他也積極推動反貪,加強網絡連繫。他曾是國際刑警組織反貪專家小組成員、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和Sheikh Tamim Al Thani反貪卓越獎委員會委員。
在學術領域方面,Abu Kassim先生自2012年起一直擔任國際反腐敗學院理事,並在學院授課。他也曾是馬來西亞雪蘭莪工業大學的客席教授和馬來西亞誠信研究院理事。
為了表揚Abu Kassim先生在反貪和管理方面對國家作出的重大貢獻,馬來西亞的州屬元首(蘇丹)冊封了他為「拿督」。不僅如此,馬來西亞國王更賜封他為「丹斯里」。


Carolyn Nixon女士
澳洲執法誠信委員會預防貪腐及情報評估總監
Carolyn Nixon女士負責領導澳洲執法誠信委員會(ACLEI)的預防貪腐及情報評估工作。
Nixon女士曾在公營機構以及誠信監管和執法機構工作,當中包括澳洲政府重要的執法和誠信監管機構CrimTrac(擔任總參事)和ACLEI。她是ACLEI預防腐敗集思會的召集人。預防腐敗集思會是ACLEI定期舉行的論壇,有澳洲政府執法機關負責制訂誠信管理框架和專責反貪的人員參加。
Nixon女士持有教育學士學位(迪肯大學)、培訓實務證書(英國)和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碩士學位(查理斯特大學)。她於2013年在維也納修畢國際反腐敗學院的暑期課程。此外,她曾以澳洲政府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於2015年11月在聖彼得堡舉行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締約國會議和前往巴布亞新畿內亞擔任2018年《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預防腐敗機制實務典範和經驗分享工作坊》的講者。2017年,Nixon女士更獲得邱吉爾研究員獎學金,修讀國際防貪實務課程。


Ellen Gracie Northfleet女士
世界銀行集團制裁委員會成員、World Justice Project理事
Ellen Gracie Northfleet女士是里約熱內盧一名私人執業律師,同時兼任仲裁員。
她在專業生涯中曾擔任聯邦檢察官(1973-1989)、聯邦上訴法庭法官(1989-2000)、聯邦上訴法庭首席法官(1997-1999)、聯邦最高法院法官(2000-2001)、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2006-2008)和國家司法委員會主審法官。她曾作出多項對國家影響深遠的裁決。
Northfleet女士對公共服務貢獻良多,曾獲頒多個最高榮譽勳章和卓越獎項。
她在里約熱內盧聯邦大學取得法律學位,之後在該大學的研究院修讀社會人類學,又以福布萊特計劃研究員的身分在美國大學(首都華盛頓)修讀司法行政學。
Northfleet女士屢次破舊立新,包括採用電腦化模式立案和管理案件、將遵循判決先例原則引進民事法制及增加使用非訴訟方式調解糾紛,因而被譽為巴西司法制度的重要改革者。
她現時是聖保羅工業聯合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成員,並擔任該機構轄下的仲裁事務所副主席。此外,她亦是多家巴西企業的董事和World Justice Project的理事。



Milica Šarić女士
塞爾維亞調查報道中心主編
Milica Šarić女士自2012年開始在塞爾維亞調查報道中心(CINS)擔任調查記者兼事實核查員, 至2018年10月出任CINS的主編。她調查過涉及清洗黑錢、拙劣私有化、能源問題、私人保安、資助政黨和司法機構的事件。Šarić女士曾揭露塞爾維亞執政黨接受秘密資助,因而獲提名競逐2016年度塞爾維亞全國調查報道獎。2017年,她又獲歐盟頒發塞爾維亞最佳年輕調查記者獎,得獎原因是她的報道揭露了興建火力發電廠熱電站Kostolac B 所產生的問題和對附近居民構成的影響。她曾是CINS調查團隊的成員,該團隊獲獎無數,包括2017年歐洲新聞獎之調查報道獎、World Justice Project Anthony Lewis卓越法治新聞獎和多個其他獎項。作為跨境項目事實核查員,她不時為《有組織罪行與貪腐報告計劃》撰稿,同時她亦是國際事實核查網絡的外部核查員。此外,Šarić女士還與其他人士合作撰寫了多份關於免費資料查閱、私人保安和事實核查的刊物。她亦擔任培訓導師,教授有關事實核查和調查報道技巧的課程。她曾向不少參與CINS培訓計劃的記者提供意見,指導他們該如何進行調查。她更協助研發首個以塞爾維亞公共採購貪腐問題作為主題的網上遊戲 — 《好的•壞的•腐敗的》,過程中她向研發商提出了很多具創意的想法。她亦有份參與製作CINS多媒體項目《24宗個案的真相》。


Mari-Liis Sööt女士
愛沙尼亞司法部刑事政策司分析科科長
Mari-Liis Sööt女士策劃了愛沙尼亞的反貪政策,其中包括愛沙尼亞現行和過去兩次所制定的反腐敗策略、各項反貪腐研究、關於防貪和提高防貪意識的材料、倡議反貪的網頁(www.korruptsioon.ee),以及參與草擬反腐敗法。
Sööt女士持有政治學博士學位,其論文亦以貪腐為題。Sööt女士支持實證決策,她在司法部刑事政策司之下成立了分析科,為愛沙尼亞刑事政策規劃奠定基石。她深信管治應當具創意、富彈性和以民為本。她經常套用Edmund Burke先生的話,認為社會之所以有壞事發生,是因為好人袖手旁觀。此外,Sööt女士是TEDx啟發會議(www.tedxtallinnavangla.ee)籌辦人、阿爾巴尼亞反貪電影節評審員、反腐敗國家集團愛沙尼亞考察團團長以及多項重要社會變革活動的領導人。


Laode M Syarif博士
印度尼西亞滅貪署署長
Laode M Syarif博士於2015年12月出任印度尼西亞(印尼)滅貪署署長。他先後在印尼望加錫哈山努丁大學法學院和布里斯本的昆士蘭科技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律學士和碩士學位,其後又在悉尼大學法學院取得博士學位,專門研究國際環境法,亦曾是哈山努丁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
Syarif博士經常以嘉賓講者或客席講師的身分在悉尼大學法學院、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宿霧大學法學院和瓦努阿圖的南太平洋大學講課。除了教學,他還積極參與多個全國組織和國際組織的工作,當中包括印尼管治改革合作協會、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反貪腐策略學術支援組織、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環境法學院以及多個反貪和環境法組織。
Syarif博士亦致力為印尼國家警隊、總檢察長辦公室、國家發展規劃局和環境及林業部制定多個加強效能計劃,提升這些機構在打擊貪腐、優化管治、司法改革和執行環境法例方面的能力。此外,他經常在印尼最高法院的培訓中心教授關於司法專業操守、環境法和反腐敗法的課程。


鄧兆庭先生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局長
鄧兆庭先生於2018年10月獲委任為貪污調查局局長,主管新加坡的反貪工作。他帶領該局偵查和預防貪污罪行,透過果斷而堅定、強硬但公正的行動打擊貪污,履行使命。
鄧先生於1982年獲得本地優異生警察部隊獎學金。及後,他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取得經濟學學位。
鄧先生在30多年的職業生涯中一直表現卓越,曾出任內政部多個職位,離開內政部之前是負責新加坡邊境安全的移民與關卡局的行動處副專員。任職移民與關卡局期間,他領導該局執行加強邊境安全的工作,又提升了該局的搜集情報能力以應對持續的恐怖活動威脅。此外,鄧先生亦致力促進該局與海外伙伴的情報交流,合力打擊恐怖主義和跨境罪行。
鄧先生服務新加坡警察部隊期間,職務範圍廣泛,曾經處理行動、應變計劃、政策和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工作,出任過人力資源總監和裕廊分區警署指揮官。鄧先生在政府工作期間,克盡厥職,貢獻良多,先後於1997年和2017年獲頒公共管理銅章和長期服務獎章,以示表揚。
鄧先生目前致力進一步加強和鞏固新加坡的誠信文化。貪污調查局在他的帶領下,上下一心,致力把新加坡廉潔奉公的風氣傳承下去,代代相傳。不僅如此,鄧先生更銳意推動貪污調查局與志同道合的國際伙伴合作,主動出擊,應對區內的貪污問題。


Thomas Thomas先生
新加坡東盟企業社會責任網絡總幹事
東盟企業社會責任網絡(ACN)得以於2010年成立,Thomas Thomas先生實在功不可沒。現時,他以總幹事的身分監督ACN的運作和為ACN訂立策略目標。ACN的成立旨在向東盟成員國推廣負責任的商業行為,並協助成員國實踐這個理念。
2014年,Thomas先生為東盟跨政府人權委員會牽頭撰寫了一份探討東盟企業社會責任和人權的基線研究報告。在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方面,Thomas先生經驗豐富,曾服務過區內和世界各地多個倡議組織,當中包括全球商業網絡強迫勞動問題督導委員會。他曾是名人小組的成員,負責為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制定人權報告和保障框架計劃。他還參與過國際社會責任標準ISO26000的起草工作。
此外,他是英國諾丁漢大學商學院榮譽教授,專門講授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課題。
出任ACN總幹事前,Thomas先生是新加坡企業社會責任契約的創會執行總監。該會是新加坡一個專注企業社會責任的國家組織,現稱為全球契約新加坡網絡。Thomas先生亦擔任過國家企業社會責任三方計劃的聯合主席,該計劃於2004年推出,其後促成了新加坡企業社會責任契約的誕生。Thomas先生曾是聯合國全球契約的新加坡聯絡人。他一直積極參與工會、合作社、消費者權益組織和社會企業的活動,並曾出任新加坡國會官委議員。


Pekka Virkamäki先生
芬蘭萬塔建設監控部主管, LL.M
Pekka Virkamäki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擔任萬塔市建設監控部主管,並自2009年起出任芬蘭建築監控官員聯合會理事。
Virkamäki先生曾任赫爾辛基市長辦公室助理鎮書記(1982-1996),其間處理過不同的職務,包括一般行政、大型建築項目協調以及國際事務和法務部的工作。他亦曾經先後擔任赫爾辛基都會發展公司副行政總裁(1992-1994)和赫爾辛基公共工程部行政主管(1997-2007)。
此外,Virkamäki先生曾是萬塔市議會議員(2000-2007)和萬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2004-2007)。於2010年,他分別獲選為芬蘭建築監控協會會長和歐洲建築監控聯合會(CEBC)理事。CEBC多次就建築監控的重要性發表報告及為歐洲各成員國的建築監控程序進行統計調查,並提交了一份關於歐洲地區使用電子批核的專題研究報告。他提倡「行政電腦化」作為有效防治貪腐的工具,尤其是在建築工程方面,行政電腦化可以令工作程序變得更加透明和更易監控。
Virkamäki先生在赫爾辛基大學取得法律/法理學學位。他曾參與多項關於建設及城市規劃活動的研究。現時,他正負責一項由芬蘭環境部委託進行的研究,探討在未來的建築監控程序中使用電子批核和建築信息模擬技術的可能性。


丘樹春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廉政公署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
丘樹春先生於1994年加入廉政公署(廉署)為調查主任,之前曾在香港政府任職行政主任八年。任職廉署期間,他屢獲擢升,先後於1999年、2004年、2007年、2014年晉升為總調查主任、首席調查主任、助理處長、執行處處長。他在廉署服務期間,曾於多個崗位工作,職務範圍廣泛,包括參與和監督涉及政府部門和私營機構的貪污調查,以及負責部門管理和執法行動後勤事務。丘先生自2016年7月起掌管廉署的執法部門 - 執行處 ,再於2018年8月獲委任為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丘先生擁有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以及英國阿斯頓大學公共管理科學碩士學位。

先生

Stephen Zimmermann先生
世界銀行全球治理實踐局高級顧問
Stephen Zimmermann先生是世界銀行(世銀)全球治理實踐局高級顧問,在推動反貪、維護公義、倡議法治工作方面為世銀出謀獻策。除了就全球和全國性的策略提供意見,他還代表世銀參與二十國集團反腐敗工作小組的會議和出席其他關注全球肅貪倡廉工作的國際論壇。
出任這個職位之前,Zimmermann先生是世銀廉政局執行處處長,致力為世銀的廉政議程制定和實施更多元化的策略,擴大與各國執法機關的聯合調查。此外,在他牽頭下,世銀與四大區域多邊開發銀行就共同執行制裁決定簽訂了一項歷史性的聯合制裁協議。
加入世銀集團前,Zimmermann先生是美洲開發銀行首任廉政辦公室主任。他亦曾擔任聯合國石油換食品計劃獨立調查委員會臨時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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