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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五十項與廉署有關的人物、事件和故事,與市民分享廉署過去半世紀的反貪歷程及廉署人員一直所堅守的反貪使命。
香港的繁榮及廉潔,建基於廉署的不懈努力及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我們鼓勵市民大眾繼續與廉署並肩同行,守護廉潔未來。
「廉署保密、密密實實」,不單是廉署鼓勵市民舉報貪污的宣傳口號,更是廉署一直處理貪污投訴及調查的重要原則。
就舉報貪污的程序為例,整個過程都有嚴謹的制度同措施,確保舉報人的身份及內容均絕對保密。例如接見投訴人的報案室都配備完善的隔音設備,保證私隱度十足。接受市民舉報的報案室屬於限制區域,只有獲授權人士,例如當值主任才可以內進。
而當值主任,會根據嚴謹程序,聽取舉報人貪污投訴的相關資料,再寫成報告。完成之後,會即日轉交至舉報中心處理,所有舉報資料均存放至機密檔案裡,非負責人員絕對不能查閱。廉署職員亦恪守保密原則,非工作需要,絕不談論案情,故此舉報人不用擔心個人資料或者投訴資料外洩的問題。
調查期間要做足功夫保密案情,全因貪污是種很隱蔽的罪行。要進行調查,並且將貪污份子繩之於法,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為免調查行動曝光,打草驚蛇影響搜證,任何人士,包括舉報人及廉署人員,未經授權絕對不可向其他人士披露有關貪污案件的調查內容,以及被調查人士的身份,否則就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過往就有人曾向受查人士通風報訊,或者因為想引起其他人注意而披露調查資料,而被廉署起訴。
PMCO:Article can be accompanied by the “Regional Officers – 1994” API on report corruption https://ichannel.icac.hk/player/html5.html?s=icac&v=tc/ichannel/api/1994_ro.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