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25日晚上,一名电话公司英籍物业经理突然偕妻子悄悄潜逃回英国老家。
三天前,他的一名下属刚因涉嫌贪污而被廉署拘捕。
他的潜逃揭发一宗潜伏已久、错纵复杂的贪污案,最终主脑被廉署成功引渡回港面对18项贪污控罪。
廉署自1976年已开始调查这首宗公营机构高层贪污案,可惜一直缺乏证人、证物;现在连涉案主脑也逃离香港,调查员如何面对这种种困难,令贪污份子受到制裁呢?
在贪污盛行的年代,廉政公署于1974年成立,接替警务处反贪污组,全力打击贪污。
廉署成立初期,部分人士对廉署的工作成效抱着观望态度,更有人怀疑廉署会否只是一个临时部门,做一些表面的反贪工作。
虽然廉署开首几年已侦破了不少公务员贪污案,但却令不少人士错误以为廉署只针对政府部门贪污问题;再加上1977年政府颁发局部特赦令,进一步动摇社会人士对政府建设廉政的信心。
廉署侦破此案正好适时把市民心中的疑虑逐一化解。
1965年 | 1978年 | 增幅 | |
电话线路 | 202,485条 | 803,144条 | 297% |
电话机楼 | 27座 | 52座 | 93% |
员工数目 | 3,639名 | 7,262名 | 100% |
面对电话服务供不应求的情况,有关电话公司职员涉嫌贪污的报导时有所闻。不少市民为求一线,不惜用「茶钱」疏通电话公司职员,希望能缩短轮候时间。
而早于1964年,电话公司亦已有高级职员因涉嫌贪污而被警务处的反贪污组调查,但最终却因涉案人士经已辞职及离开香港而不了了之。
贪污这个炸弹似乎已经埋藏在电话公司的某一个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