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贩毒集团重要人物- 首脑沙尘标、总管阿熊、助手朱仔,在贩毒案判刑之后即同意转为廉署的控方证人,揭发他们如何行贿执法人员以便在油麻地果栏一带大街小巷贩毒而获得「通融」。
为了方便廉署人员接见他们以录取口供,三名毒犯被安排独立囚禁于小榄监狱(小榄)作特别看守,禁止与其他囚犯接触。当时任职调查主任的吕树桐、张华邦和另一位同事奉派为三名毒犯录取口供。
注: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浑号皆为化名、酒楼和士多则早已停业。
现已退休的前首席调查主任张华邦忆述当年情景:「小榄地处偏僻,交通十分不便,我们每天大清早先返回中环办公室,再一同乘坐部门车辆前往。一九七七年六月起的一连三个月,差不多每天朝九晚四(下午四时关仓,外人不得留下)长驻牢房,俨如陪他们『坐监』。小榄附近没有商铺也没有食肆,我们每天只好自备午餐- 以面包和水充饥,有如苦行僧。」
三个月来,不但没吃过一顿好饭,吕树桐还要带病上阵。 「碰巧内耳发炎,耳朵不时霍霍地痛,间中会听不到声音,但实在没法抽空找医生,只好带着一瓶滴耳药水,有需要时使用,待回复听觉再继续录取口供。幸好当时年轻,可以硬撑过去!」他说。
注: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浑号皆为化名、酒楼和士多则早已停业。
我坐监比他们辛苦,他负责讲,我负责写﹔我还要每朝入去,他有囚犯餐吃,每日有一个水果;我们没饭吃,又不便出外吃,因为一进一出花很多时间,又搜身,很复杂很麻烦,所以我们只可带packed lunch。
我们不想带太丰富的食物……更不想监狱觉得我们麻烦……带的都是很简单,让他们看到只是一个面包,一樽水。
阿熊是沙尘标的得力助手,总管交际和联络 - 即专责洽谈片数和派片的工作。他长驻在大来二楼,占用一张十二人大桌。所有收片的人,只需找着阿熊,便各得其所。为了方便向沙尘标汇报,自一九七六年六月开始,阿熊有系统地把集团的日常开支和派片数额记录在账簿内,并以密码代表收片人的身分或所属单位。这些账簿成为廉署日后追查贪污集团的重要线索。
贩毒集团随着首脑沙尘标等人被捕而瓦解,贪污活动自然亦同时停止。廉署接手调查这宗案件时已是数月后的事。吕树桐说:「我们没法再到『现场』监视或查证,相反,要调查的全属『历史』。」警方捡获的账簿提供了许多线索;账簿记录着贩毒集团从一九七六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九日的支出账,其中二千六百一十项属于支付黑钱的账项,共值七十多万,平均每天派片额达万元。
廉署调查员与沙尘标等三人接触和周旋了一些日子,录得的口供厚达四百多页纸,粗略估计约共四十万字。吕树桐笑言录取口供有如被老师罚抄书,还连续抄了三个月!
注: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 浑号皆为化名、酒楼和士多则早已停业。
当年物价有几高? (1976 - 1977年的参考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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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湾仔区的住宅楼宇平均呎价 | $316.00 |
非技术工人平均日薪 | 约 $25.00 |
政府打字员入职月薪 | $830.00 |
电车全程车费 | $0.30 |
中文报章每份售价 | $0.30 |
资料来源:差饷物业估价署、香港年鉴、政府薪酬表 |
张华邦说:「对我而言,套取阿熊的口供是调查技巧和毅力的考验。最初他只肯提供有利自己的资料,期望从中获得法庭就贩毒案减刑。跟他周旋那段日子,我运用了许多技巧和策略,让他明白隐瞒事实一部分只会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阿熊终于和盘托出,就账簿内每一项开支清清楚楚地交代,并详细解释贪污集团的架构、参与人物、收贿方式和金额、人事更替的安排……等;还公开了他自创的一套密码。」
回想已近三十年的往事,张华邦仍带点唏嘘。他形容阿熊是一个极为机智而冷静的人,他思路清晰,处事有条理;他爱家室,每天定时上下班,为的是不让妻儿察觉自己从事不法行业,免他们挂虑;他生活正常,从不抽烟,更绝不吸毒。可惜为了赚取生活,卷入贩毒和贪污的勾当而走上不归路,三十岁便被关进牢狱,出狱后不久更患病而终。
拆解账簿密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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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 | 代表单位 | 注释 |
总 | 九龙警察总部 | |
老国 | 九龙国际扫毒 | 即九龙总区专责缉毒的特别队伍,因拥有跨警区扫毒的职权,故通称为国际扫毒 |
黑仔 | 九龙总部港九反黑组 | 一名收租佬的浑号 |
总情 | 九龙总部情报组 | |
情 | 情报组 | |
本C | 油麻地侦缉人员 | 一般简称CID |
本P | 油麻地军装 | |
必 | 油麻地巡逻军装 | 巡逻一般称为「行必」 |
Y | 油麻地扫毒A、B队 | |
柴 | 油麻地军装柴头 | 即警长和警署警长 |
九队 | 油麻地警犬队 | |
什 | 军装出便装特别更 | 俗称杂差 |
PT | 机动部队 | |
E | 巡逻车 | |
凶 | 凶杀组 | |
A | 油麻地辅警 | |
一记 | 一般罪案调查科 | |
公 | 工商署九龙缉私队 | 职能与现在的香港海关相同 |
工记 | 工商署十楼办公室的职员 |
注: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浑号皆为化名、酒楼和士多则早已停业。
令人咋舌的是账簿显示许多执法单位及个别执法人员都牵涉在事件当中。吕树桐称:「我们分别接见三名证人,发觉他们说出的情况,除了少部分记忆较为模糊而有些儿差异外,差不多可以说有九成是互相吻合的;就连收贿人的相貌特征、浑号、所属部队、编号、甚至收取的银码亦相同;由此证明贩毒集团的主要成员与许多执法人员过从甚密、经常见面。身为贩毒份子,竟然对执法人员毫无惧意,不难令人相信二者之间存在『微妙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口供的可信度很高。在大胆相信的同时再小心求证!」
吕树桐解释:「一般的认人程序是在拘捕疑犯之后,由证人从几名相貌相似的人中辨认出涉嫌犯案的人。有时候在执行逮捕行动前,为了正确认定疑人,会先进行「相片认人」。本案便采用了这个程序,我们先听取三名证人的口供,再抽出疑人作深入调查,才进行拘捕。 」
但贩毒集团和收贿者之间向来只以浑号互称,例如傻仔、花王陈、高佬祥、爬山狗。没姓没名,怎能认定这些人的真正身分?究竟高佬祥和爬山狗是谁?高佬祥是因为身裁特别高大还是特别矮小而被揶揄为高佬?爬山狗是否因为经常爬山而得名?最后调查小组决定使用『相片认人』的方法来锁定拘捕目标。
张华邦补充说:「相片认人并不难;但手续却十分烦琐。因为行贿受贿者经常接触,很容易从照片中辨证出来;但为了公平起见,我们根据相片认人的既定程序,必须为每一名疑人另找八位相貌特征相似的人供证人辨认。得到当时警方高层的协助,我们取得差不多全港警员的相片和基本的个人资料,就着证人的口供,挑选与疑人相似的人的相片标上号码,贴在同一张纸上,供证人细看。每次进行相片认人,我们需要将过程记录下来,如果他们认出当事人,便要在口供纸写上编号和让他们签名作实。由于人数众多,我们花了许多功夫和时间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