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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行动

凌晨 出击

除了沙尘标等三名主要证人外,廉署先后接触了许多人,包括至少四位「收租佬」,从中获得进一步实证,显示涉及大批执法人员集体贪污。经过数月的取证和调查,廉署掌握了涉嫌人士的名单,开始部署拘捕行动。

名单以警务人员为主,加上大部分隶属同一警区,为了不影响警方执行日常警务工作,廉署在进行拘捕行动前,先知会了警方高层,好让他们预先安排,调动人手接掌将会被逮捕的警员的职务。

一九七七年九月十九日的凌晨,百多位执行处调查员聚集在办公室,听取行动指令,然后分成五十多个行动小组,每组两至三个人,分两路同时出发。吕树桐和张华邦驻守行动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工作。

张华邦说:「情报显示,我们的拘捕目标,有些正在当值,所以部分行动小组直趋他们当值的警署;此外,其余数十名目标人物则集中居住在同一幢警察宿舍内,因此该警察宿舍成为我们第二个目的地。」

吕树桐覆述行动小组同事的描述:「在警察宿舍内,差不多每一层都有我们的同事,同时向不同单位叩门、入屋搜查证据和拘捕疑犯,整幢宿舍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一下子变得人声鼎沸,情况真是一时无两。」

相隔一天,廉署再度出击,情况与十九日的行动相似。整项拘捕行动合共逮获逾百人。至十月份,共锁定二百六十二名与案有关的在职或前任公务员。

注: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浑号皆为化名、酒楼和士多则早已停业。

被捕 119人
接受问话 84人
失踪 3人
身故 1人
稍后因局部特赦令而免被追查 55人
合共 262人
当年和记大厦 (资料图片)

空前 震撼

本案是廉署自成立三年以来所调查的最大一宗案件,对廉署而言确是一项前所未遇过的巨大挑战,调查员的每一束神经都绷得紧紧,与案有关的工作堆积如山,需尽快处理;社会大众的情绪亦被牵动,大家关切地看着事态发展,看廉署如何打垮贪污集团;而最震惊的,莫过于警界人士,尤其是那些曾经受贿的警务人员更忐忑不安,人人自危。

就在拘捕行动后不久,数名警务人员拟订了一封请愿信,向当时的警务处处长施礼荣表达他们对廉署的怨愤。在全体约一万七千名警务人员当中,超过一万一千人签署了这封请愿信,表示支持。十月二十八日,为了进一步宣示他们的不满情绪,二千多名警员游行至警察总部递交请愿信。

冲击 廉署

另一边厢,约有四十名情绪激动的警务人员走到位于和记大厦的廉署执行处总部。张华邦用手比划着当时情况:「我刚刚在外工作完毕回来,看见一群人正向着和记大厦蜂拥过来,心知不妙,匆匆跑回办公室。守在办公室门前的同事看见我飞奔回去,一把将我拽进去即紧锁大门。我们合力搬动文件架、书桌等重型家具堵住主要进出口,同时将所有相关文件放回档案柜、套上钢制的横闩和上锁,确保机密文件安全。」短暂的冲击造成一些破坏;最后警方派员清场,廉署才能恢复正常工作。

往后数天,政府高层召开了连串的紧急会议,商讨对策,避免香港的法纪和社会秩序受到影响。港督麦理浩爵士终于在十一月五日颁布「局部特赦令」。颁布局部特赦令后,执行处即时终止了八十三宗正在调查的案件,其中多项是涉及个别人士或人数众多的集团贪污;与本案有关的五十五人亦因而获免被追查。当时社会人士纷纷向廉署致电或投函鼓励,表示十分支持廉署继续打击贪污。

局部特赦令

港督指令廉政专员,由即日起,廉署对于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前涉嫌干犯了贪污罪行的人士,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予以追究;惟那些已被接见或已被通缉及于十一月五日(即颁布「局部特赦令」当天)不在本港的人士,则属例外。

所谓「一般情况」不包括被认为是极端罪恶而不能不对其采取行动的案件;港督强调这类案件仅属罕有,并规定廉署对这类案件采取行动前,必先获得他亲自首肯。

局部特赦令

港督指令廉政专员,由即日起,廉署对于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前涉嫌干犯了贪污罪行的人士,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予以追究;惟那些已被接见或已被通缉及于十一月五日(即颁布「局部特赦令」当天)不在本港的人士,则属例外。

所谓「一般情况」不包括被认为是极端罪恶而不能不对其采取行动的案件;港督强调这类案件仅属罕有,并规定廉署对这类案件采取行动前,必先获得他亲自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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