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三)回應傳媒查詢,證實於過去兩日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四名人士,懷疑他們涉嫌於一九九五年至二○○一年期間向香港電台(「港台」)提供虛假資料申領服務費,聲稱與「港台」多個節目有關。
一名大律師,以欺騙手段取得其專業培訓,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於今日(星期一)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一名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教授,涉嫌向「中大」詐騙約一百九十萬元的自行租屋津貼,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廉政公署推出一份全新的網上刊物,向商界介紹香港反貪工作的最新發展情況。
一名消防處消防區長,協助一名消防裝置承辦商在承辦商註冊的筆試中「作弊」,被廉政公署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起訴。被告被定罪後提出上訴,案件其後獲發還重審,被告經重審後,於今日(星期一)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律政司代表廉政公署與前警長韓森的親屬達成一項庭外和解協議。韓森的親屬同意交出總值約一億四千萬元的資產。
北區區議會主席,以虛假租單就其辦事處向政府申請發還租金開支,涉及款項逾十二萬九千元,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四 ) 承認有關控罪。
一名前入境事務處入境主任,因非法轉讓外交護照,被廉署拘控,其後上訴得直,法庭下令案件於六月重審。被告今日(星期四)出庭作預審時承認控罪,並被判入獄六年零八個月。
一名懲教署職員,替囚犯 攜 帶信件離開監獄,管有危險藥物和藥片,以及盜竊藥物,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刑。
廉政專員黃鴻超籲請本港企業,無論在香港、內地或其他地方營商時,都必須充分瞭解當地法規和制度,落實良好公司管治,並有效預防貪污舞弊,以確保在國際市場中保持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