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佳寧主席都予人一種高深莫測的感覺。無論在公在私,他都非常豪爽,例如重金禮聘當時在金融界知名人士及專業人才於麾下、將辦公室裝修得美侖美奐、居住豪華大宅及擁有名貴房車等;在社交場合更顯示懾人的魅力和說服力。另一方面他卻十分低調,甚少接受傳媒的採訪,還經常拒絕拍照,這樣便大大加強其神秘感。大家只看到他名下的公司和業務不斷膨脹,好像有用不完的資金;對於他的背景及財政來源則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1982年前後,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前景不甚明朗,物業價格大跌,各行各業均受到衝擊,佳寧集團當然亦難以獨善其身。1982年9月,佳寧仍堅稱在六個月內獲純利二億六千九百萬元。可惜好景不常,公司不久即宣布資金周轉不靈,股價隨即下瀉,它的主要債權銀行提出將佳寧清盤。雖然佳寧集團力圖挽救,嘗試與銀行安排債務重整,但仍難逃厄運,佳寧股票於1983年1月3日在交易所停止買賣,旗下公司逐步停業。一個叱吒一時的商業王國就此消失。
佳寧集團的倒閉並非單純因為市道不景以致營運出現問題,相反,其主席以行賄和欺詐手段來取得資金和假造盈利泡沫才是「致命」的原因。
事實上,佳寧已負債累累,金門大廈的出售根本是未完成的交易,報稱的利潤更從未兌現。曾參與調查的時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盧敬榮引用俗語「十個茶壼九個蓋」來形容當年陷入困境的佳寧集團的財務狀況。調查顯示提供多筆大額貸款給佳寧的是裕民財務有限公司(裕民財務)——馬來西亞國營裕民銀行(裕民銀行)在港開設的接受存款公司。為了收購金門大廈,裕民財務竟然借出了二億九千二百萬美元給一間由佳寧主席控制、登記資本額只值兩元的新公司——這是當年最大宗的銀行貸款,安排顯得極不尋常。
由馬來西亞政府開辦的裕民銀行最初是為了協助當地不同族裔的農民,提供銀行服務及營商專業意見。及後業務拓展至國外,在多個城市開設分行。由於香港的銀行法例限制,不容許它開設分行,裕民銀行便在港成立了一間附屬公司——即裕民財務。由裕民銀行幾位高級職員掌管行政及決策的工作。
裕民財務成立之初,必須積極爭取客戶以打開局面﹔而表面風光實質資金短缺的佳寧為了擴張業務亦正需要財務支援,二者一拍即合。1979年中,裕民財務批出第一筆為數五百萬港元的貸款予佳寧。初期,佳寧主席主要是與裕民財務的總經理聯繫,稍後跟其他幾位裕民財務的高層人士——包括主席、董事及代理董事——亦有往來。
根據廉署後來調查所得的資料顯示,佳寧向裕民財務取得的貸款,款額龐大,而大部分都沒有足夠的抵押和妥善的文件紀錄,亦沒有依照既定程序辦理。
早於1982年,總公司裕民銀行已開始懷疑其附屬公司在港批核貸款的程序出現問題,遂從吉隆坡總部調派一名內部核數師來港任助理總經理,負責管理會計及貸款等事宜,從而暗中進行內部調查,審核賬目;同時亦飭令裕民財務在未獲總公司批准,不得再向佳寧及有關的公司貸款。
1983年7月20日,失蹤了兩天的內部核數師被發現伏屍大埔一個蕉林內,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
與此案有關的調查令一直被視為神秘幕後財團的身分逐漸曝光。可是究竟裕民財務為甚麼一次又一次向佳寧集團借出大筆的貸款呢?總公司在產生懷疑及制止裕民財務再度貸款之前究竟已借出過多少款項呢?該些貸款是否有歸還過呢?哪些人牽涉當中呢?這都是裕民銀行急欲了解的。
內部核數師之死,令人意識到裕民財務向佳寧的貸款存在嚴重問題。馬來西亞政府旋即委派核數總長諾丁加上一名專業會計師和一名律師組成三人委員會,作出全面調查,時為1984年1月。諾丁委員會花了多個月時間,接見過許多位裕民銀行的職員,也翻查過貸款的相關文件,包括金門大廈的估價報告。最令人吃驚的發現是在1979至1983年間,裕民財務共批出八億美元(相等於港幣六十多億元)予佳寧集團及由佳寧主席控制的其他公司。而這些貸款,大多數是在沒有足夠抵押或沒有足夠保證的情況下批出,有些甚至是在發出款項之後才補辦文件的。委員會懷疑有權簽發貸款的高級行政人員,包括主席、董事及代理董事,極有可能涉及非法收受佳寧主席提供的利益,作為核准貸款的報酬。可是該三位人士均已於1983年10月底向裕民銀行請辭,並相繼離開了馬來西亞。
由於涉嫌行賄受賄的行為在香港發生,應該交由香港執法機構負責調查,諾丁委員會於1985年4月便派代表來港,在律政署的安排下,正式向廉政公署作出貪污舉報。
因為馬來西亞裕民財務發生醜聞,馬來西亞政府成立了諾丁委員會展開調查,發覺銀行內部有許多問題,存在貪污和詐騙。1985年,委員會便派了一位成員來港投訴。
他先到律政署開會,因為所有批出的借貸均與貪污有關,律政署決定交廉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