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涉案人物介绍
涉案人物
警司Y (第一被告)
50多岁,是警队中的「反黑英雄」。自小立志加入警队,因早年移民关系,待至32岁才正式投考督察入行,曾修读犯罪学的他,在2008年成为总督察,至2014年晋升为警司并驻守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 (「O记」),2015年离开O记,调任至港岛总区刑事总部,在任期间破获不少大案,在警队中声誉甚高,上级下属皆对他有高度评价,他更曾在2015年中获署任高级警司一职。与下属的关系良好,即使离开O记仍会带同前下属到私人会所应酬,突显自己在警队的势力。同时亦爱与有财有势人士建立关系,平均一星期参与一两晚应酬。与太太感情要好,二人育有一子一女,为人顾家且并不挥霍。
会所持牌人/经理 (第二被告)
40多岁,是私人会所的营运者之一,亦是持牌人兼经理,负责管理会所业务及生意。虽然不是会所真正老板,但会所的大小事务都由他负责出面处理,包括亲自与警司Y见面商讨较深入和细节的事项。作为会所主要营运者,本身亦持有会所股份,同时需要向其他股东交代公司业绩。本身并非出身自黑社会,但认识黑社会人士。
会所副经理 (第三被告)
30多岁,外表高大俊朗,曾担任模特儿,认识会所的幕后老板,亦是其生意拍档的干儿子,因而成为会所营运者之一,同时持有会所的股份。身为会所副经理,主要负责会所前线业务及基本运作,需要长时间在会所打点生意,亦以协助的角色参与会所经理与警司Y的会面。虽然并不是出身自黑社会,但认识黑社会人士。
私人会所
湾仔区一间私人会所,属高档次、高消费、高质素的会所,客人多为有身份及有财有势人士。会所以介绍形式经营,必须透过现有客人介绍才能加入,私隐度甚高。幕后老板为内地富商,会所有黑社会人士驻场,场内有陪酒女子,会所新开设的分店则同时经营无牌卖酒及非法色情活动。会所属高消费型式,人均消费需要约三至四万元,利润甚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