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調查實錄
「收風」行動?還是通風報信?
2016年初,廉政公署收到匿名信和舉報電話,投訴有警司涉及貪污活動。投訴人向廉署提及涉事警司的姓名,並指有人「與黑社會有聯繫」、「收錢協助黑社會」等。有關資料看似有用,然而,若單憑這幾項線索作調查,根本欠缺方向,無從入手。
匿名的舉報通常只提及基本資料,或只有幾句說話,缺乏具體描述,內容較簡單。又因為匿名舉報是相對單向的舉報方式,當調查員希望就案件向舉報人作進一步了解的時候,往往會因為無法聯絡舉報人而告吹,難以作出適當的跟進,令調查難以推進。 這宗案件中,舉報人以匿名作投訴,透過電腦打印的舉報信和電話告知調查員涉事警司和黑社會的名稱,完全沒有詳情,調查員難以鎖定調查方向,到後期深入調查後更發現涉案的黑社會與舉報人所指的有出入,為調查帶來不少困難。
問題:市民可以經以下哪個途徑向廉政公署舉報貪污?
A. 電話
B. 郵寄信件
C. 親身舉報
D. 以上皆是
在此情況下唯有進行跟蹤查證。於是調查員暗中監視警司Y的一舉一動,希望能夠找到多些線索,最起碼也要知道跟案件相關的人士的身份。為免錯過任何線索,調查員要一連七日不分晝夜跟蹤警司Y,由屋苑到警察總部、上班至下班,全天候監視,假期也不例外。終於,調查員發現警司Y竟然在寒風凜冽的冬天去「遊船河」,明顯事有蹊蹺。在警司Y登上的豪華遊艇上出現的接頭人和年輕女子,為案件帶來了重要眉目。雖然調查員只能夠從遠距離監視各人,沒法靠近遊艇,更沒法聽到他們的談話內容,但他們的出現至少讓調查有了方向。
警司Y與接頭人登岸後便分頭離開,調查員由碼頭跟蹤至灣仔,發現接頭人和年輕女子進入了私人會所。後來調查發現接頭人就是會所的經理和副經理。究竟警司Y跟他們是甚麼關係﹖會不會只是工作關係,而警司Y是向他們搜集罪案情報?
執法人員在調查案件時,會搜集不同的情報作分析,當中包括透過線人或臥底提供重要的情報,及定期與內地和海外執法機關交換情報,以提升調查能力,從而打擊各類嚴重的犯罪活動。
警司所屬刑事部的工作
案中涉事警司所屬的刑事部,主要負責調查嚴重罪案和跨區罪行,亦會負責搜集、整理和評估總區內罪犯和犯罪活動的情報。一般刑事部由總部科、刑事支援科和另外七個科組成,其中包括刑事情報科、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等。
刑事情報科是警隊負責刑事情報工作的中央統籌組織,為大型行動及嚴重罪案調查提供情報支援,亦會跟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以及刑事部其他單位保持緊密合作,並為警隊各單位提供支援,聯手打擊有組織及嚴重罪案和三合會的犯罪活動。

鎖定了目標人物,令調查方向更見清晰。連續幾個月的跟蹤,調查員發現警司Y與會所經理大多數在較隱閉地點見面,不是在私人會所,就是在私家車上,調查員根本找不到機會靠近他們。他們警覺性甚高,即使在公眾場所,他們總是刻意地避談重要事,全程充滿戒心。
一次又一次的跟蹤令調查員更確定警司Y與會所經理及副經理的關係非比尋常。當時會所是警方的調查對象,而負責調查的人員又是警司Y的下屬,調查員覺得警司Y與會所經理及副經理的關係相當可疑。尤其是會所經理,因為每一次與警司Y的會面,會所經理必然在場,相信他就是案中的關鍵人物。
跟蹤了大半年時間,調查員歸納出他們見面的習慣。除了與警司Y的飯局外,會所經理和副經理多次特意相約到荃灣一個僻靜地點,在私家車內傾談一會才分頭離去。他們不在會所談公事,卻刻意走到老遠的荃灣,當然是怕隔牆有耳吧﹗而他們所談論的秘密就是調查的關鍵!

查案有難度,調查執法者更是難上加難。負責本案的調查員坦言,起初已經知道案件棘手。案件涉及高級警務人員,調查的過程亦因而變得更為複雜,所有查到的資料和搜集到的情報亦無法核實,可說是事倍功半!
另外,警司Y作為高級刑事調查人員的背景亦為案件增添難度。作為資深刑事調查人員,警司Y「始終是行家。」他年資長、經驗多,調查技巧及法律條文,樣樣皆精,更會極度小心處理破綻,可謂滴水不漏。調查員直認調查相當困難。
警方行動
廉署調查過程
特別職務隊對私人會所懷疑涉及色情活動展開調查
特別職務隊突擊搜查行動,拘捕會所副經理及職員等人
警司Y被派駐港島總區刑事總部
特別職務隊就會所案件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廉署收到匿名舉報,指警司涉及貪污活動,於是展開調查
調查員發現警司Y與會所經理及副經理一同登上遊艇
經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會所副經理獲釋,4名侍應被控協助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5名陪酒女子被控違反逗留條件
廉署繼續跟蹤行動
特別職務隊繼續調查涉及會所的其他投訴,並向警司Y匯報
廉署繼續跟蹤行動
會所經理登上警司Y車內,逗留約20分鐘
警司Y與會所經理及副經理在餐廳見面
警司Y與會所經理及副經理在酒店見面
警方收到第一封匿名電郵,投訴有警察在調查會所的程序上出錯,警司Y是收件者之一,並以資金緊絀為由向上級表示派臥底調查不可取
警司Y與會所經理會面傾談,警司Y警告對方查牌次數會增加並指示應對方法
會所經理登上警司Y車內,逗留約45分鐘
警司Y登上會所經理車內,逗留約25分鐘
警司Y與會所經理乘坐同一車輛,由內地返港
警方收到第二封匿名電郵,投訴針對會所的查牌行動只是「大龍鳳」,警司Y是收件者之一,更向上級虛報巡查沒違規,並獲上級信納
警司Y與會所經理會面傾談,其間向會所經理提及上級指示他在會所分店開張日作巡查
會所經理指示司機提取現金後,並與警司Y會面傾談,警司Y表示已吩咐下屬輕輕巡查會所。同日各人分別被捕
洩密動機
經過多個月的努力,調查終於有了新進展。
2016年11月,調查發現警司Y向會所經理提及關於會所的投訴內容,更披露了警方內部的行動安排。當會所經理向警司Y「詢問」有關為新一間會所申請酒牌及安排陪酒女子駐場的事宜,警司Y直接給予「意見」,但言談間並沒有提及任何金錢。然而,調查員深信背後一定隱藏著某種利益。
警司Y隸屬於港島總區刑事總部,對警隊內部的行動非常清楚,除了會參與行動部署,更要向上級匯報行動的結果。在2016年11月及2017年1月,警方先後收到有關私人會所的匿名投訴電郵,警司Y作為電郵收件者之一,在與上級探討派臥底調查的可行性時,曾經以人手調配困難及會所已提高警覺為由,向上級表示行動不可取。
廉署調查員後來發現,警方收到第二次匿名投訴電郵後的翌日,正是警司Y與會所經理見面的日子。調查員發現警司Y主動向會所經理提及警方所收到有關會所的投訴,更警告他查牌次數會增加,建議他將酒藏起來及着陪酒小姐自稱客人朋友,以避開警察的查牌。同時又向對方透露警隊沒有資源安排臥底行動,事件在數個月後便會平息。
警司Y利用自己於警隊多年的經驗,提出「建議」,讓涉嫌違規的會所避開責任,更指示下屬於會所輕輕作巡查,同時向上級虛報調查沒任何發現,製造查牌大龍鳳。
曾經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工作,破獲不少大案,是警隊中獲肯定的「反黑英雄」,前途理應無可限量,然而警司Y卻背棄了作為執法者的責任,選擇知法犯法,向有違規紀錄的會提供「專業意見」,究竟背後有甚麼原因?
「相信他並不是為了金錢。」負責本案的調查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警司Y沒有經濟困難,並不急需用錢,案中所收取的賄款數目更只佔其收入的極少部分,說是為了金錢賭上自己的仕途確實有點荒謬。作為一個高級執法人員,自小立志加入警隊,更憑藉一己努力在警隊中建立聲譽,行將退休的他為何知法犯法,背後動機難以猜透。
調查員發現警司Y的生活很正規,絕大部分時間都放在家庭和工作上,只是間中會出外應酬,但往往都是提早離場的一個。「有懷疑過會否涉及其他貪污關係,但仔細調查後卻沒發現。」調查員記得,警司Y的應酬對象多是一些有財有勢人士,他是否想建立人際關係,為自己退休後的生活作打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