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起诉过程

被告全程极不合作

马路追逐战之后,虽然成功将被告拘捕,但在廉署总部大楼,又有另一场角力上演!

首先是语言问题。被告被捕后极不合作,虽然懂广东话,但全程装作不会说、听不懂,拒绝与廉署人员沟通。

而由于印度有两大语言,包括印地语(Hindi)及印度旁遮普语(Punjabi)。被告指自己懂的是印地语,与当天同行的合资格法庭翻译员所使用的印度旁遮普语不同,故此被告表示不能理解调查员的说话。要花上一段时间,才能成功与被告沟通及问话。

调查员其后安排两位投诉人进行认人程序,被告可在廉署安排的人士中,自行选出7位,连同自己一起让投诉人确认。但在安排认人的程序中,被告继续采取不合作态度,多次提出反对——第一次指调查员安排供证人辨认的的人士不全是印度裔,与管工的种族不同,第二次则指自己的发色较金,与找来的印度裔人士发色不同……

由于管工不同意与调查员安排的人士一起进行认人程序,最后只得让投诉人以照片认人。

列队认人程序(identification parade)中,廉署会另找其他外型、高度、年龄、种族及肤色等外在条件都跟嫌疑人相若的人,与嫌疑人一起共9名人士,于列队认人室中供证人辨认,证人更可要求他们发出声音作分辨。

每次进行列队认人程序时,都会有太平绅士及嫌疑人的代表律师在场,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而认人程序的用意,是让证人亦能在严谨透明的条件下认出嫌疑人,避免无辜的人入罪。

就相关认人程序的进行方式,嫌疑人及其律师有权作出两次合理反对——例如认为另外几位人士与嫌疑人的外貌或种族有明显分别、被安排的企位较显著等。负责的廉署人员会书面纪录有关反对要求,并尽力采取补救措施。而整个认人程序都会被录影作为纪录。

是次案件中,由于管工认为其他 7 位人士与自己外型特征有差距,极力反对进行列队认人程序,故最后唯有用照片代替。程序与列队认人相若,调查员会提供包括嫌疑人在内的12张照片,予投诉人认人。普遍来说,单凭照片认人的公平性及准确性,都会较列队认人程序低。

列队认人程序
廉署的單面反光鏡

认人程序是在廉署总部大楼的列队认人室中进行,而廉署是香港第一个使用单面反光认人设施的执法机构。

参与认人程序时,投诉人往往会担心自己有可能被嫌疑人认出,继而受到报复,影响人身安全。为鼓励证人亲身辨认疑犯,并消除他们的疑虑,廉署的列队认人室中都配以单面反光镜,保障证人的身分绝不会被泄露。证人及嫌疑人亦被安排用不同通道进入廉署大楼,进一步确保证人身分「密密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