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七五年三月,沙塵標等的夥團已開始在油麻地果欄一帶販賣毒品。他們盤據廣東道與窩打老道一帶,利用相鄰的大發士多和大來酒樓(大來)二樓作為通訊及聯絡中心,附近的橫巷和果欄就是毒品交易的場地;他們間中也會將小量白粉存於大來二樓的櫃台,方便「地雷」(即販毒集團內專責帶毒的夥計)取用。
白粉交易很少是直接經人手交收,以免當場被逮著。販毒者會先將白粉放置於隱蔽地方,例如牆窿、樓梯底、木板下、木箱中……然後著吸毒者自行取用。曾參與油麻地果欄案調查工作的前首席調查主任張華邦說:「油麻地果欄具備地理優勢,佔地廣闊,攤檔數目多,易於埋雷(即收藏白粉);進出果欄的都是熟人,陌生面孔很易被認出;而且內街縱橫交錯兼出入口多,倘若遇到執法人員追捕,也易於逃竄,是易守難攻之地。加上附近一帶很多癮君子,對毒品需求很大,果欄成為吸毒者的集散地。」
得到貪污受賄的執法人員包庇,沙塵標的不法生意日益壯大。據日後取得的口供顯示,販毒集團初期生意額不大,每日收入只有一千元,片數(即派發黑錢金額)約為一至二百元;及至一九七六年一月,九龍城一些毒販被清剿,吸毒者轉向油麻地買貨,令他們的生意額暴升至每日數萬元。販毒案的檢控官申述案情時也曾指出,估計毒品零售集團每日售出毒品三萬至七萬元,每月平均收入為二百萬元。
「油麻地果欄案」是典型的集團式貪污。
沙塵標曾經這樣說過:「『派片』確保得到保護……我們派片的方針是,只要來『開數』的人能說出他本人或他代表的人的身分是真實的(意指是執法人員),我都會派,絕對不會得失他們。」有時候沙塵標亦會主動找尋有能力「保護」他們的人,自動送上黑錢。
警方的工作調配是每隔數月至半年便會將負責某警區或某項工作的人員轉換崗位,原意是減低互相勾結或串通的可能性。跟據沙塵標等人提供給廉署的口供稱,當那些貪污警長調職前會照會他們,甚至將接任的人選介紹予他們認識,方便日後「承接收片的特權」。
現任廉署首席調查主任呂樹桐當年是調查小組的主要成員,他解釋:「所謂『派片』,即是行賄派黑錢,有時亦稱為『派鬼』。這宗案件收賄的單位眾多,有些警長(俗稱沙展或柴頭)親身向專責派片的阿熊取款,他們可能不定期或間中來收片;有些會開立戶口定期定額收錢,通稱為『開數』;有些貪污集團交由特聘俗稱為『收租佬』的人負責。黑錢的金額,由每星期數十元至數百元不等,視乎收片人士的議價能力,職位高權力大的會索取多些黑錢,不過,最終由沙塵標決定片數,阿熊負責派發。」
他續稱:「六、七十年代貪污猖獗,行賄受賄雙方均事無忌憚地派片、收片;廉署成立初期,這些人似乎還未意識到他們將會因貪污而被送進牢房。」
一九七六年八月十日,警察毒品調查科搜查新界及九龍二十三處地點,拘捕七男一女,包括在大來酒樓門口和大發士多對面逮捕的沙塵標和阿熊,撿獲一批價值約二萬餘元的海洛英;同時在沙塵標家中及大發士多搜出五本記錄著該集團最近三個月開支賬項的賬簿。另外幾名同黨稍後亦相繼落網,同被控販賣毒品罪。
一直以為利用行賄執法人員便可以得到「保護」的沙塵標,終嚐到法網難逃的苦果,幾經思量後決定揭發執法人員集體貪污的事件,主動要求與廉署人員見面。
註: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渾號皆為化名、酒樓和士多則早已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