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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貪污

販毒頭子 大揭秘

三名販毒集團重要人物 - 首腦沙塵標、總管阿熊、助手朱仔,在販毒案判刑之後即同意轉為廉署的控方證人,揭發他們如何行賄執法人員以便在油麻地果欄一帶大街小巷販毒而獲得「通融」。

為了方便廉署人員接見他們以錄取口供,三名毒犯被安排獨立囚禁於小欖監獄(小欖)作特別看守,禁止與其他囚犯接觸。當時任職調查主任的呂樹桐、張華邦和另一位同事奉派為三名毒犯錄取口供。

註: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渾號皆為化名、酒樓和士多則早已停業。

啃麵包的日子

現已退休的前首席調查主任張華邦憶述當年情景:「小欖地處偏僻,交通十分不便,我們每天大清早先返回中環辦公室,再一同乘坐部門車輛前往。一九七七年六月起的一連三個月,差不多每天朝九晚四(下午四時關倉,外人不得留下)長駐牢房,儼如陪他們『坐監』。小欖附近沒有商舖也沒有食肆,我們每天只好自備午餐 - 以麵包和水充飢,有如苦行僧。」

三個月來,不但沒吃過一頓好飯,呂樹桐還要帶病上陣。「碰巧內耳發炎,耳朵不時霍霍地痛,間中會聽不到聲音,但實在沒法抽空找醫生,只好帶著一瓶滴耳藥水,有需要時使用,待回復聽覺再繼續錄取口供。幸好當時年輕,可以硬撐過去!」他說。

註: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渾號皆為化名、酒樓和士多則早已停業。

張華邦錄音片段 3 張華邦錄音片段

我坐監比他們辛苦,他負責講,我負責寫﹔我還要每朝入去,他有囚犯餐吃,每日有一個水果;我們沒飯吃,又不便出外吃,因為一進一出花很多時間,又搜身,很複雜很麻煩,所以我們只可帶packed lunch。

我們不想帶太豐富的食物……更不想監獄覺得我們麻煩……帶的都是很簡單,讓他們看到只是一個麵包,一樽水。

厚達四百多頁的口供 (資料圖片)

抄書

阿熊是沙塵標的得力助手,總管交際和聯絡 - 即專責洽談片數和派片的工作。他長駐在大來二樓,佔用一張十二人大桌。所有收片的人,只需找著阿熊,便各得其所。為了方便向沙塵標匯報,自一九七六年六月開始,阿熊有系統地把集團的日常開支和派片數額記錄在賬簿內,並以密碼代表收片人的身分或所屬單位。這些賬簿成為廉署日後追查貪污集團的重要線索。

販毒集團隨著首腦沙塵標等人被捕而瓦解,貪污活動自然亦同時停止。廉署接手調查這宗案件時已是數月後的事。呂樹桐說:「我們沒法再到『現場』監視或查證,相反,要調查的全屬『歷史』。」警方撿獲的賬簿提供了許多線索;賬簿記錄著販毒集團從一九七六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九日的支出賬,其中二千六百一十項屬於支付黑錢的賬項,共值七十多萬,平均每天派片額達萬元。

廉署調查員與沙塵標等三人接觸和周旋了一些日子,錄得的口供厚達四百多頁紙,粗略估計約共四十萬字。呂樹桐笑言錄取口供有如被老師罰抄書,還連續抄了三個月!

註: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 渾號皆為化名、酒樓和士多則早已停業。

當年物價有幾高?
(1976 - 1977年的參考物價)
香港灣仔區的住宅樓宇平均呎價 $316.00
非技術工人平均日薪 約 $25.00
政府打字員入職月薪 $830.00
電車全程車費 $0.30
中文報章每份售價 $0.30
資料來源:差餉物業估價署、香港年鑑、政府薪酬表

鬥智 鬥力

張華邦說:「對我而言,套取阿熊的口供是調查技巧和毅力的考驗。最初他只肯提供有利自己的資料,期望從中獲得法庭就販毒案減刑。跟他周旋那段日子,我運用了許多技巧和策略,讓他明白隱瞞事實一部分只會對自己有百害而無一利,阿熊終於和盤托出,就賬簿內每一項開支清清楚楚地交代,並詳細解釋貪污集團的架構、參與人物、收賄方式和金額、人事更替的安排……等;還公開了他自創的一套密碼。」

回想已近三十年的往事,張華邦仍帶點唏噓。他形容阿熊是一個極為機智而冷靜的人,他思路清晰,處事有條理;他愛家室,每天定時上下班,為的是不讓妻兒察覺自己從事不法行業,免他們掛慮;他生活正常,從不抽煙,更絕不吸毒。可惜為了賺取生活,捲入販毒和貪污的勾當而走上不歸路,三十歲便被關進牢獄,出獄後不久更患病而終。

拆解賬簿密碼
密碼 代表單位 註釋
九龍警察總部
老國 九龍國際掃毒 即九龍總區專責緝毒的特別隊伍,因擁有跨警區掃毒的職權,故通稱為國際掃毒
黑仔 九龍總部港九反黑組 一名收租佬的渾號
總情 九龍總部情報組
情報組
本C 油麻地偵緝人員 一般簡稱CID
本P 油麻地軍裝
油麻地巡邏軍裝 巡邏一般稱為「行必」
Y 油麻地掃毒A、B隊
油麻地軍裝柴頭 即警長和警署警長
九隊 油麻地警犬隊
軍裝出便裝特別更 俗稱雜差
PT 機動部隊
E 巡邏車
兇殺組
A 油麻地輔警
一記 一般罪案調查科
工商署九龍緝私隊 職能與現在的香港海關相同
工記 工商署十樓辦公室的職員

註:故事中提及所有罪犯/疑人的名字和渾號皆為化名、酒樓和士多則早已停業。

小心 求證

令人咋舌的是賬簿顯示許多執法單位及個別執法人員都牽涉在事件當中。呂樹桐稱:「我們分別接見三名證人,發覺他們說出的情況,除了少部分記憶較為模糊而有些兒差異外,差不多可以說有九成是互相吻合的;就連收賄人的相貌特徵、渾號、所屬部隊、編號、甚至收取的銀碼亦相同;由此證明販毒集團的主要成員與許多執法人員過從甚密、經常見面。身為販毒份子,竟然對執法人員毫無懼意,不難令人相信二者之間存在『微妙關係』。因此,我們認為口供的可信度很高。在大膽相信的同時再小心求證!」

「相片認人」有助鎖定疑犯 (資料圖片)

相片 認人

呂樹桐解釋:「一般的認人程序是在拘捕疑犯之後,由證人從幾名相貌相似的人中辨認出涉嫌犯案的人。有時候在執行逮捕行動前,為了正確認定疑人,會先進行「相片認人」。本案便採用了這個程序,我們先聽取三名證人的口供,再抽出疑人作深入調查,才進行拘捕。」

但販毒集團和收賄者之間向來只以渾號互稱,例如傻仔、花王陳、高佬祥、爬山狗。沒姓沒名,怎能認定這些人的真正身分?究竟高佬祥和爬山狗是誰?高佬祥是因為身裁特別高大還是特別矮小而被揶揄為高佬?爬山狗是否因為經常爬山而得名?最後調查小組決定使用『相片認人』的方法來鎖定拘捕目標。

張華邦補充說:「相片認人並不難;但手續卻十分煩瑣。因為行賄受賄者經常接觸,很容易從照片中辨證出來;但為了公平起見,我們根據相片認人的既定程序,必須為每一名疑人另找八位相貌特徵相似的人供證人辨認。得到當時警方高層的協助,我們取得差不多全港警員的相片和基本的個人資料,就著證人的口供,挑選與疑人相似的人的相片標上號碼,貼在同一張紙上,供證人細看。每次進行相片認人,我們需要將過程記錄下來,如果他們認出當事人,便要在口供紙寫上編號和讓他們簽名作實。由於人數眾多,我們花了許多功夫和時間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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