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政總署一級地政督察,收受多名發展商共三十一萬五千元賄款,協助他們在新界發展興建「丁屋」,包括加快發出滿意紙等,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就今日的一篇報章報道,廉政公署儲蓄互助社(互助社)發表以下聲明:
一名女子及其弟,涉嫌隱瞞一間公司的董事局將公司物業抵押,及向銀行訛稱該項抵押已獲公司批准,騙取四千八百萬元銀行貸款,較早時被廉署拘控,兩人今日(星期五)在東區法院提堂時,被加控多項罪名。
一名前酒樓侍應,訛稱可「疏通」房屋署職員安排編配公屋單位,向多名公屋申請人士騙取共七萬二千元,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北九龍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
一名香港海關關員,以欺騙手段獲取共十一萬五千元的貸款,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北九龍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一名助理工程師,涉及地盤平整工程「偷工減料」案件,有關斜坡於九八年雨季中更出現倒塌現象。該名工程師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零九個月。
一名上市公司永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永義」)前任經理,替該公司及附屬機構投資物業時收受二百二十六萬元賄款,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三)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一名現職警員及一名前高級警員,於九四年發生的一宗懷疑涉及三合會的傷人案中,收受兩名疑犯賄賂為他們「擺平」案件,四人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
廉政公署偵破一個涉嫌在本港多個不同地點非法干擾住宅及商業客戶的電錶的犯罪集團,並懷疑該集團以貪污手法獲得電力公司員工協助。
一名前銀行副總裁及兩名公司董事於九九年被裁定詐騙一千五百萬元銀行信用證罪名成立,其後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日(星期一)一致駁回有關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