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人及其妻子将街市摊档租用权非法转让,从中获取约一百万元得益,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五)于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一名地政总署一级地政督察,收受多名发展商共三十一万五千元贿款,协助他们在新界发展兴建「丁屋」,包括加快发出满意纸等,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就今日的一篇报章报道,廉政公署储蓄互助社(互助社)发表以下声明:
一名女子及其弟,涉嫌隐瞒一间公司的董事局将公司物业抵押,及向银行讹称该项抵押已获公司批准,骗取四千八百万元银行贷款,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两人今日(星期五)在东区法院提堂时,被加控多项罪名。
一名前酒楼侍应,讹称可「疏通」房屋署职员安排编配公屋单位,向多名公屋申请人士骗取共七万二千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北九龙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
一名香港海关关员,以欺骗手段获取共十一万五千元的贷款,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北九龙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一名助理工程师,涉及地盘平整工程「偷工减料」案件,有关斜坡于九八年雨季中更出现倒塌现象。该名工程师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零九个月。
一名上市公司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永义」)前任经理,替该公司及附属机构投资物业时收受二百二十六万元贿款,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三)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一名现职警员及一名前高级警员,于九四年发生的一宗怀疑涉及三合会的伤人案中,收受两名疑犯贿赂为他们「摆平」案件,四人今日(星期三)在区域法院同被判入狱。
廉政公署侦破一个涉嫌在本港多个不同地点非法干扰住宅及商业客户的电表的犯罪集团,并怀疑该集团以贪污手法获得电力公司员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