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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誤

將「臨時套管」打進地下,直達至指定的基底深度。

臨時 套管

會漢於1998年2月在圓洲角地盤開始打樁工程。施工不久,因為會漢所採用的震動器的驅動力不夠,加上土質問題,所以將「臨時套管」打進基底水平時遇到很大困難。

兩個月後,會漢改用動力較大的Bauer BG40(型號)鑽探機,希望能改善工程進度。可惜由於缺乏足夠及適合的配件,仍然未能克服圓洲角地盤的地質情況而改善工程進度。與此同時,「臨時套管」的數目亦敷應用,以致不能同時挖掘多個樁井,令延誤更為嚴重。於是,會漢董事决定不按規定將「臨時套管」打至基岩層,造成那些沒有「臨時套管」支撑的樁井內壁倒塌。

問題 接踵而來

為補救泥土坍塌的情況,會漢的兩名前董事,下令工人使用「泥土穩定劑」以鞏固沒有「臨時套管」的樁井內壁。可是,很多樁井都有很大部份的內壁缺乏「臨時套管」的支撑,有些5米深、有些足足深達25米。在這情況下「泥土穩定劑」亦於事無補。

在6月中,會漢因周轉不靈須停用「泥土穩定劑」。雖然施工問題接踵而來,會漢仍全力趕工,因合約規定,若工程延誤,承建商將會被每日罰款17萬元。然而,樁井內壁的泥土坍塌沒有改善,令樁井深度大大縮減,繼而縮短樁柱的長度。

面對施工進展毫不順利,工程又千瘡百孔,還有巨額罰款的壓力,會漢企圖透過一連串的非法掩飾行動,瞞天過海。

亞太 接手

在圓洲角地盤的打樁工程開展後,會漢的兩名前董事駐守地盤,負責向房署呈交施工方法、圖則、建議的樁柱長度及向房署報告樁柱完成後的實際長度。這地盤代表一直都是會漢的「伙計」,曾負責管理其他地盤的打樁工程。

地盤代表旗下有三名會漢僱員,包括地盤管工、地盤總管工及助理工程師。後來,助理工程師被調離圓洲角地盤,由另一名剛剛畢業的助理工程師替代。

在1998年9月初,會漢報稱已完成圓洲角地盤兩座樓宇的打樁工程。由3月至9月期間亞太向會漢支付工程費1千7百萬元。由於會漢不能如期完成餘下工程,亞太於9月23日接手地盤樁柱工程,並續用會漢原班地盤職員,繼續為餘下三座樓宇建造樁柱。

由會漢開始施工,繼而亞太接手,在9個月內,一共完成5座樓宇的建樁工程。亞太於1998年12月19日向房署報告完成地盤地基,房署向亞太繳付5千7百萬元地基工程費。

其後,另一承建商開始興建兩座樓宇的上蓋,直至樓宇有30多層高,仍然沒有人察覺不合規格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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