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測試作弊

為保 飯碗

會漢在圓洲角地盤施工過程中遇上不少障礙,但又不能延誤進度。地盤代表向調查員說,為了趕工,有好幾次工人無法安裝「臨時套管」,他就容許他們用起重機將「臨時套管」掉進樁井內,便算安裝好了。

在多項施工程序中,地盤代表都會「想想辦法」,例如清洗樁井,本來工人應該將「水管」放到樁井的底部,才可以由樁井的底部開始,徹底將泥石排出井外。為省卻時間,他叫工人將「水管」放在樁井的較高位置來注水,避免沖起樁井底部的泥石雜物,令泵出來的水較為清澈,以便可以向房署報告:樁井已清洗好。

地盤代表以為身為伙計,按老闆之命行事,應該是無傷大雅。雖然他也曾經跟大伙兒向老闆提出他的看法,但既然老闆一意孤行,為保飯碗,他也只好奉命而行。為了掩飾真相,他向房署多次提交偽造測試結果及虛報記錄,令問題似雪球般,愈滾愈大。梁Sir惋惜地說:「他一直强調只是按老闆的吩咐行事;看來,他低估了建造短樁的嚴重後果。」

超聲波 測試

樁柱完成澆灌混凝土後,要經過房署指定的測試,以驗證樁柱的長度及質素,而所有「大口徑鑽孔樁」都必須經過超聲波測試。

當會漢滙報樁井已完成混凝土灌注後,房署便按照合約規定,聘請承辦商進行超聲波測試。

測試人員被廉署查詢時指出,他在1998年7月至10月期間測試圓洲角地盤兩座樓宇的樁柱。當時,地基的18支樁柱中有大部份的測試管全被堵塞。甚至有些測試管在頂端已經閉塞,根本無法放進測試儀器。房署駐地盤人員認為這是由於安裝測試管的質素不好,導致管道閉塞,故要求會漢必須作出補救措施。

在1998年9月23日亞太從會漢接手工程,地盤代表繼續被亞太僱用管理地盤施工。地盤代表向房署建議,除了原本計劃進行的鑽芯取樣測試外,更為樁柱補做震動測試(詳情)。

震動測試

鑽芯 取樣測試

按施工說明,需要抽取5%的樁柱做鑽芯取樣測試,再次核實樁柱的深度和混凝土凝結後的質素。這測試需要較多時間及較高費用,而其關鍵步驟是要將從樁柱鑽取的土芯樣本存放好,以防被人「做手腳」。

調查顯示,當鑽取出來的土芯樣本含有泥土雜質或出現「蜂巢」的劣質時,地盤代表便叫下屬(地盤管工及助理工程師)安排工人從質量好的樁柱的不同位置再鑽取土芯樣本。負責鑽取樣本的工人也確認:曾經有人指使他這樣做。

然後地盤代表安排偷龍轉鳳,將優質的樣本拼湊一起,以取代劣質樣本,這樣便可偽造土芯樣本記錄,隱瞞了樁柱達標的情況。鑽取樣本的工人向調查員說,他把土芯樣本放入箱內後便交給會漢職員,可是他見到箱子沒有鎖好,隨便放在房署地盤辦事處外的停車場,這足以提供充分機會讓人調換樣本。

由於在質量達標的樁柱額外鑽取土芯,故此這些樁柱有多個鑽孔。地盤管工說,上司(即地盤代表)吩咐他用木板將額外的鑽孔遮掩好,以免被房署職員在檢查時發現。

震動 測試

在涉案的兩座樓宇中,較早完成樁柱工程的一座進行了較多鑽芯取樣測試,而所呈報的結果皆令人滿意,故此房署接納地盤代表的建議,為另外一座的18支樁柱進行震動測試,並准許只需從這些樁柱中抽樣2支作鑽芯取樣測試,以便省卻一點時間,減少工程延誤。

於是地盤代表便聘請辦商在1998年10月底為指定的地盤樁柱進行震動測試,但他卻吩咐地盤管工刻意引導測試人員到非指定的樁柱進行測試,成功將測試結果變為:「樁柱證實延續至樁腳,因此樁柱的質素被視為可以接受3 。」

3撰錄自「立法會公營房屋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報告」第107頁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