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DNA

路政署總工程監督貪污案

第一章

匿名舉報

2014年,廉政公署收到匿名信,舉報負責監督觀塘區內工程的路政署總工程監督(第一被告),與為路政署定期合約承建商擔任地盤總管的分判商(第二被告)私交甚篤,經常相約聚餐及北上享樂,懷疑有人非法收受利益,不當地批出路政署的工程申請。

廉署依照既定程序將有關貪污投訴分類,其後翻查路政署總工程監督及分判商的出入境紀錄後,確立匿名信的內容,遂馬上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