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虚假文件

使用虚假文件

公共机构的僱员若在提交予机构的文件或记录(例如报价记录、进度报告、存货记录、出勤表以及申报表等)中蓄意弄虚作假,除了是一种破坏诚信的行为,更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代理人使用虚假文件欺骗主事人
  • 任何代理人
  • 使用虚假、错漏不全的收据、帐目或其他文件
  • 意图欺骗其主事人
  • 即属违法
最高刑罚 为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七年

何谓「代理人」?

「代理人」包括公职人员(例如公共机构僱员)及受僱于他人或代他人办事的人。代理人亦包括公共机构个别管理局、董事局或委员会的成员。

何谓「主事人」?

「主事人」一般泛指僱员所受僱的公司,公共机构僱员及成员的主事人便是他所属的公共机构。